自2018年12月1日華為公司副董事長、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在加拿大温哥華被加拿大警察無緣無故扣留迄今,已長達2年之久。
伴隨着“孟晚舟案”最近數次開庭審理,實情逐漸露出水面。大家見到,這不但是一起徹頭徹尾的政治事件,更曝露了加拿大當做美國幫兇、馬前卒的人物角色。
殊不知,儘管加拿大社會各界期待政府部門釋放出來孟晚舟的呼籲愈來愈高,但加拿大政府部門仍然辯稱,“拘捕孟晚舟是遵照與美國長期性的引渡條約”、“不後悔拘捕孟晚舟”、“決不釋放出來孟晚舟”……
前不久,中國外交部新聞發言人對於這事連發三問:在美國眾多盟友中,為什麼單單隻有加拿大政府同意配合美國抓捕孟晚舟?為什麼加拿大在“孟晚舟案”信息披露問題上遮遮掩掩,想方設法阻止公開更多涉案文件? 為什麼加拿大政府至今不敢承認,近兩年來中加關係遭遇困難的起因,是加方無理拘押並沒有違反任何加拿大法律的無辜中國公民孟晚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