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品|三言財經
作者|DorAemon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發佈一則開庭公告,將於2021年5月12日在2121法庭開庭審理趙東等十餘名被告涉嫌違反非法經營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案件。
這則公告雖然沒有提供很多細節內容,但從多方面因素對比,該案指的是去年幣圈大佬人人比特創始人趙東被抓一事。
去年,多家區塊鏈媒體報道稱,從接近趙東的權威渠道確認,趙東於2020年6月24日凌晨被杭州警方帶走調查(另有媒體報道稱其被捕日期是6月19日)。原因可能和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或者“洗錢罪”有關,不過與人人比特公司主體無關。
法院開庭公告中的趙東是“幣圈”趙東嗎?
嚴格來説,浙江法院的開庭公告缺少被告的細節信息,這使得能否確認被告身份存在不確定性。此外,即將於下週開庭審理的這則案件,罪名也和去年媒體猜測的不符。
那麼,能否確認開庭公告中被告趙東身份呢?
從目前能查詢到的公開信息來看,雖然不能百分百確認,但有兩方面線索證明該案就是指人人比特趙東。
第一:多名幣圈人士姓名與被告人相同
三言財經挨個查詢搜索了法院公告中提到的十餘名被告人信息,雖然大多數人能夠在公開渠道中查到的信息甚少,但包括趙東在內,仍然有數名幣圈人士與這十幾名被告同名同姓。
首先自然是“主角”趙東。趙東曾是熱門天氣應用“墨跡天氣”的聯合創始人,離開墨跡天氣後趙東進軍幣圈,結識了寶二爺、李笑來等一眾幣圈知名人物。在幣圈混跡多年的趙東干過礦場,賺過錢也虧過錢,最終創辦人人比特,涉足場外交易。
第二位與一眾被告相同的幣圈人士便是餘小菡。有關餘小菡的個人介紹不多,在一篇發表於2018年的專訪報道中,介紹餘小菡是區塊鏈項目“DataKYC”創始人。DataKYC這個項目主要做貸款行業,運用區塊鏈技術解決借貸行業風控問題。
第三位和第四位與上述被告人姓名相同的幣圈人士信息較少,他們分別是周光凱和肖勇。
同樣是在一篇發表於2018年召開的某區塊鏈交流會上,參與路演的項目方之一“新加坡虛擬現實基金研究會”的項目負責人名為周光凱;但目前,有關“新加坡虛擬現實基金研究會”的相關信息也無跡可尋。
在一個線上授課平台的講師信息介紹中,存在一位區塊鏈投資專家、數字貨幣投資專家和數字資產理財專家,名為肖勇。其個人履歷中還標明自己是“幣鏈投資”創始合夥人,該項目從事數字資產和期貨投資的私募資金。不過三言財經注意到幣鏈投資相關社交平台已於2019年底停止更新。
上述四位幣圈人士“巧合”的與這次案件中多位被告人同名同姓,雖然尚不能確定這些人彼此之間的關聯,但是這種巧合也説明了該案與幣圈多多少少都有關聯。
第二:案件信息高度相關
去年人人比特趙東傳出被警方帶走後,有關此事的傳聞很多,其中有一則報道稱趙東是被浙江省杭州市某派出所帶走審訊。
那麼,結合如今杭州西湖區人民法院的開庭公告,則進一步佐證該案就是指人人比特趙東。
“幫信罪”到底是什麼罪?
另一方面,雖然去年趙東被抓時傳聞稱涉嫌“洗錢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等罪名與如今法院公告中罪名不符,但實際上公告中的“非法經營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也和幣圈有高度關聯。
首先,根據2019年兩高發布的《關於辦理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非法買賣外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像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以及非法資金支付結算等違法行為,均被按照非法經營罪處罰,最高刑期可達15年。像地下錢莊便往往和各類違法犯罪活動關聯極大,尤其是涉及大額資金劃轉和本外幣兑換。例如黃賭毒、走私、詐騙、逃税等。
其次,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是我國《刑法修正案(九)》增設的罪名。該罪是懲處為網絡犯罪活動提供幫助的行為,例如提供銀行卡作為轉移髒款,一旦查實,最高可判處3年有期徒刑。該罪名中,像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託管、支付結算等都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視為提供幫助。
當然,要構成幫助犯罪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前提是“主觀明知”,即提供幫助者是在明知對方是實施犯罪的情況下提供幫助。如果只是提供中性技術支持,不會被追究刑責。
在幣圈中,的確存在有人利用虛擬貨幣交易進行洗錢等犯罪活動,因此,趙東涉嫌這兩項罪名並無不可能。
有關該案具體情況,則還需等待法院進一步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