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蘇B車主趕緊辦這個手續!9月30日起,可免於處罰

由 問成風 發佈於 綜合

滬 蘇 浙 皖

四省市

電子駕駛證、行駛證

9月30日起

將正式實施互認!

實施後,交管部門對隨車未攜帶紙質駕駛證、行駛證,僅出示電子證件,核查後狀態正常的,對“未隨車攜帶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的交通違法行為免予處罰。

出台背景

9月12日,滬蘇浙皖聯合印發《長三角地區電子證照互認應用合作共識》 。

電子證照互信互認是長三角“一網通辦”工作的重要內容。

《合作共識》從電子證照的互認應用業務、管理、技術等層面規定了9項內容。

從業務層面,確定電子證照互信互認試點類型清單、發佈電子證照應用場景清單、制定電子證照互認應用業務配套規則;

從管理層面,深化電子證照數據治理、構建電子證照跨地區異議處理機制、加強電子證照安全制度建設和授權管理、推進電子證照電子歸檔;

從技術層面,建立電子證照相對統一技術標準、構建相對統一的電子證照應用模式,支持各領域應用場景調用核驗異地電子證照。

這意味着

領取“電子證照”以後

不僅在我省範圍內

在浙江省、上海市、安徽省

也依舊可以用

再也不用擔心

忘帶駕駛證、行駛證了

電子駕照如何申領

還未領取“電子證照”的駕駛員,可登錄“江蘇政務服務”APP,在“我的”頁面選擇“我的證照”,進入頁面後點擊“添加”,選擇“機動車駕駛證”或“機動車行駛證”,選擇後根據頁面提示進行操作即可。

温馨提示

1、目前,認可的電子證照出示渠道主要為一市三省官方政務服務APP:上海“隨申辦”APP,江蘇“江蘇政務服務”APP,浙江“浙裏辦”APP,安徽“皖事通”APP。

2、駕駛人只能出示本人的電子駕駛證和本人名下車輛的電子行駛證。

3、由於數據同步原因,部分用户暫無證件信息,請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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