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希:中國在推動實施細則達成全球共識中,做了很多努力和協調

“《巴黎協定》體現出中國在應對氣候變化工作中,不再是跟隨者,已經是積極的參與者和引領者。”CCUS中心秘書長、中國環境科學學會氣候投融資專委會常委梁希在接受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採訪時説道。二十大報告中發出“積極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全球治理”的聲音,十年間,我國開展哪些“氣候外交”來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中國企業在全球應對氣候變化上發揮着怎樣的作用?


梁希認為中國過去十年在生態文明建設領域取得了引人矚目的成就,尤其是隨着碳達峯、碳中和目標的提出,越來越多的企業和地方政府積極響應這項工作。


新京報貝殼財經:氣候變化是所有國家共同面對的挑戰,我國開展哪些工作來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


梁希:當前複雜多變的國際局勢下,氣候變化應該是我們現在外交工作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人類命運共同體的重要的紐帶。現在我們在持續和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聯合開展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一些對話和談判,包括探討在資金方面,怎樣去促進發達國家給發展中國家提供更多的支持,來應對氣候變化。


同時在氣候投融資工作上,中國也和法國、德國、英國等開展合作和對話;在技術上,科技部牽頭設立了“南南合作”相關的低碳技術轉移中心,在對外支持和對欠發達國家的援助上,中國也有非常完善的合作計劃,協助欠發達國家開展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建設。在產業端,我們也有非常多的合作,我國新能源相關的製造產業、電動車等在世界市場上都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新京報貝殼財經:十年間,哪些氣候外交活動讓你印象深刻?


梁希:推動《巴黎協定》達成的過程中,中美兩國在杭州進行會談,有着非常重要的意義。《巴黎協定》是繼《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京都議定書》之後,人類歷史上應對氣候變化的第三個里程碑式的國際法律文本。習近平總書記在第75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上提到,中國將提高國家自主貢獻力度,採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爭於2030年前達到峯值,努力爭取 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這項工作對人類應對氣候變化未來十年,甚至二十年、三十年都是最重要的一項承諾。 


按照總量計算,我國現在是全球最大的碳排放國。如果沒有中國提出這一項承諾,基本上人類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是舉步維艱的。所以當中國提出了“雙碳”目標,這對全球開展新的氣候變化工作是非常振奮的一項承諾,也體現了中國負責任的大國擔當。在中國提出雙碳目標後,日本、韓國等紛紛跟進,也相繼宣佈了各自實現碳中和的目標。在英國格拉斯哥舉行的第二十六屆聯合國氣候大會期間,締約方會議的氣候談判很艱難,《巴黎協定》只是一個制度框架,氣候大會都在圍繞具體實施規則進行談判。


中國在推動實施細則達成全球共識的過程中,做了非常多的努力和協調,使《巴黎協定》實施細則達成多方共識,這也體現出中國在應對氣候變化工作中,不再是跟隨者,已經是積極的參與者和引領者。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趙方園

編輯 曲筱藝 宋鈺婷

校對 陳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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