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法迎來修改 進一步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利
新華社北京12月20日電(記者周圓、樊曦)工會法修正草案20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草案進一步完善工會職責定位和工作制度,聚焦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利、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等。
近年來,貨車司機、網約車司機、快遞員、外賣配送員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數量大幅增加,企業組織形式和勞動者就業方式發生着深刻變化。草案明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增加規定:工會適應企業組織形式、職工隊伍結構、勞動關係等方面的發展變化,維護勞動者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
草案體現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的新要求,增加規定:工會推動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提高產業工人隊伍整體素質,發揮產業工人骨幹作用,維護產業工人合法權益,保障產業工人主人翁地位,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術會創新、敢擔當講奉獻的宏大產業工人隊伍。
此外,草案完善工會法和工會工作指導思想;完善工會基本職責,由“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擴展為“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竭誠服務職工羣眾”;擴大基層工會組織覆蓋面,明確社會組織中的勞動者有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等。
工會法是明確工會法律地位和工作職責的重要法律。現行工會法於1992年公佈施行,2001年、2009年進行了兩次修改。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和全國總工會於2019年初啓動此次工會法修改準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