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首批全省普通公路上治超非現場執法採集審核且未主動接受處罰的“雙百”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車輛在浙江省公路與運輸管理中心網站進行公示,共23輛。公示期滿後,該批車輛將納入全省高速公路“違法失信清單”管理,上高速公路將不予抬杆通行。
為紮實推進“平安交通建設年”活動,加強違法超限超載車輛治理,根據《浙江省以“百噸王”為重點的超限超載貨車專項行動方案》要求,從4月16日起,在全省範圍內恢復高速公路“違法失信清單”管理。
2020年9月1日以來,全省普通公路上治超非現場執法採集審核且未主動接受處罰的“雙百”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車輛,納入全省高速公路“違法失信清單”管理。
湖州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積極做好“違法失信清單”政策宣傳,在各高速公路收費站、處理窗口等處開展解釋工作,加強轄區高速公路收費站執法力量部署,聯合公安交警、高速公路經營單位,做好對不抬杆的“違法失信清單”車輛引導及查處,確保轄區高速公路的安全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