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12時起,違規最高罰50萬元!

今天下午,

青島召開2021年全市海洋伏季休漁管理

新聞發佈會,

宣佈我市今年伏季休漁期為

5月1日12時至9月1日12時。

同時,

專門制定出台了

《2021年青島市海洋伏季休漁管理工作實施方案》,

進一步明確和增加伏季休漁相關規定,

加強伏季休漁管理工作。

5月1日12時起,違規最高罰50萬元!

據介紹,今年是《山東省規範海洋漁業船舶捕撈規定》實施的第一年,與2020年伏季休漁規定相比,我省、市今年呈現出新特點:伏休目標更高,所有休漁漁船必須於5月1日12時前進入船籍港或指定漁港停靠休漁,不僅要做到“船進港、人上岸、網入庫”,同時還要實現“港規範”,休漁漁船應當在船籍港休漁,不得擅自轉移停泊地點,由所屬區市漁業主管部門組織管理;伏休管理更嚴,應休漁船網具一律上岸封存,不得放置於船,嚴禁外省籍漁船休漁期間在我市港口和管轄海域停靠;違規處罰更重,漁業船舶不得遮蓋、塗改、偽造、拆卸、出借漁業船舶標識,違者處罰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漁業港口經營人違反伏休目標相關規定的,可處最高五十萬元罰款。

據瞭解,為了滿足伏季休漁期間我市廣大居民的水產品需求,青島將通過三種方式提供餐桌保障。繼續推行“南魚北養”養殖模式。目前我市擁有深海抗風浪網箱522個,自2019年起試點開展“南魚北養+燈光誘餌”網箱養魚模式以來,先後在休漁期間為市民提供大黃魚、真鯛、鱸魚等優質海水魚近100萬公斤,今年將力爭為市場供給50萬公斤鮮活海水魚,滿足市民需求。

發展海洋牧場生態立體養殖。我市現有海洋牧場23個,以底播養殖和筏式養殖為主,總面積達1.2萬公頃,養殖品種主要是海蔘、鮑魚等高端海珍品,可以確保休漁期間市民對鮮活水產品的需求。

積極發展遠洋漁業。我市現有作業遠洋漁船155艘,作業海域遍佈大西洋、印度洋、太平洋,並與緬甸、剛果(布)等10個國家建立合作項目,捕撈品種豐富,每年約有6萬噸自捕金槍魚、魷魚等水產品回運青島,從而滿足市民日益增長的多樣化水產品消費需求。


記者 | 李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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