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一次性紙碗15元?溝通不能“一次性”

由 司空梓瑤 發佈於 綜合

5月2日,湖北宜昌。旅客舉報滬蓉高速宜昌夷陵轄區的霧渡河服務區內,一家重慶小麪店方便碗要賣15塊。目前宜昌夷陵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介入調查。另據漩渦視頻的報道,湖北交通投資工資回應,這是雙方溝通出現誤會。

旅客在霧渡河服務區的一家重慶小麪店吃飯,買了3份重慶小面。明價標碼,15元一碗,旅客無異議,旅客想加湯,再要一個紙碗。這時,服務員説:一個一次性紙碗15元。

雖然不知道具體的成本,但常識告訴我們,一個一次性的紙碗,頂多也就一元錢;消費者去吃飯,紙碗是可以免費贈送的。這樣的一次性紙碗,高速服務區居然收15元?無法不令人愕然——莫非遇到了天價的一次性紙碗?

真相到底如何呢?原來啊,這家重慶小麪店的老闆是按一次性紙碗的使用數量來核計營業額的,比如一天使用了100個紙碗,就必須有1500元營業收入。所以,一個蘿蔔一個坑,少了一個紙碗,服務員就得賠15元。這就是“一個一次性紙碗15元”的真實由來。其實,站在服務員的角度,這也合情合理。

如果真的知道內情,旅客也不會大動干戈,投訴舉報。其實,旅客可以直接往自己所購買的那份重慶小面裏直接加湯,如果你非另外要一個新紙碗,售貨員自然就讓你出15元。顯然,這就是旅客與銷售員溝通不暢造成的誤會。

一次性紙碗15元,這確實是誤會,有點冤枉售貨員。可是,最讓人耿耿於懷的是:當消費者想要一個一次性紙碗盛湯時,服務員的解釋也“一次性”。耐心的解釋一下,就不會有如此的誤會了,所謂的“顧客多,沒工夫解釋”,這只是藉口。遊客出門在外不易,商家不妨多體量一下,温暖遊客,也温暖自己。

作者:黃齊超

投稿郵箱:qilupinglun@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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