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員履職記】
光明日報記者 王勝昔
“作為全國政協委員中為數不多的法律人,我每年的提案中總少不了法治問題。其中,前幾年我建議修訂《土地管理法》、制定《黃河法》,都得到立法機關的積極回應。”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民進中央委員、鄭州大學法學院教授沈開舉説,“在參政議政的過程中,我都是以學術研究為支撐建言獻策,為決策提供有益借鑑,決不人云亦云。今年兩會,我重點關注的是防止‘泛刑事化’問題。”
“泛刑事化”的危害不可低估,沈開舉對此憂心忡忡。他説,據統計,20年間我國重罪案件佔比已從1999年的19.6%下降至2019年的2.7%,八類嚴重暴力犯罪自2009年以來呈現“十連降”。與之相比較,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人數佔比從1999年的54.6%上升至78.7%,特別是最高刑只有拘役的醉駕案件,佔比近20%。“醉駕”取代盜竊成為刑事追訴第一犯罪。
“目前審前羈押率從2000年的96.8%降至2020年的53%。但羈押率仍然很高,造成了國家羈押成本增加,不利於社會長期穩定和發展。”沈開舉認為,刑罰是最嚴厲的制裁手段,正是因為最嚴厲,刑罰手段對打擊犯罪行為震懾力大、發揮的作用大。與之相應的是這種手段的副作用也大,即國家、社會與個人需要付出的成本和代價也大。
沈開舉進一步表示,從國家治理的順序上講,凡是民事糾紛一律通過民事仲裁或民事訴訟程序處理,凡是行政糾紛一律通過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程序處理,只有嚴重的違法構成犯罪的行為才能夠通過刑事訴訟程序處理,把刑罰作為懲罰違法行為的最後一道防線。這樣的順序是國家治理的科學順序,是對社會和個人的權利影響最小的順序,更是治理成本最低的順序、最理想的順序、不應該顛倒的順序。“泛刑事化”顛倒了這個順序,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背道而馳。
沈開舉説,要讓人民羣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就需要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堅持罪刑法定原則,嚴守罪與非罪的底線,秉持客觀公正立場,正確履行司法職能,構成犯罪的一個也不放過,不構成犯罪的一個也不追訴。
2021年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把“少捕慎訴慎押”上升為新的刑事司法政策,實現了新時代刑事司法理唸的重大轉變。“作為一名法律人、一名政協委員,我為國家法治的發展進步感到由衷的喜悦,也為親身參與這一歷史進程,履行推動中國法治發展的崇高使命感到自豪。”沈開舉説。
《光明日報》( 2022年02月21日 04版)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