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法治副校長聘任與管理辦法5月1日起實施

記者從教育部17日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中小學法治副校長聘任與管理辦法5月1日起實施。這一辦法要求每所中小學校至少配備1名法治副校長,並優先為偏遠地區、農村地區學校和城市薄弱學校配備法治副校長。法治副校長協助學校開展保護學生權益、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參與安全管理、實施或者指導實施教育懲戒、指導依法治理等工作。(記者胡浩 張研)

中小學法治副校長聘任與管理辦法5月1日起實施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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