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樸珺索賠55萬,究竟是怎麼回事?因某微信公眾號發表文章稱田樸珺“撩漢”“走野路子”,近日,田樸珺以上述文章對其名譽造成嚴重損害為由,將該微信公眾號持有人王女士起訴至法院,要求對方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精神損失50萬元及合理支出5萬餘元。記者上午獲悉,朝陽法院已受理此案。
田樸珺起訴稱:2016年7月4日,王女士在其註冊的微信公眾號“獸樓處”發表題為《田樸珺撩漢往事,世界就這樣被走野路子的女人搶走》的文章,對我進行大肆誹謗。該文章一經發表,閲讀量在7小時內即超過120萬,給我的名譽造成了嚴重損害。雖然王女士在事後刪除了該文章,但我名譽遭到的損害已經形成,且並未因文章刪除而減少。
田樸珺索賠55萬 究竟是怎麼回事?
田樸珺稱,文章不尊重事實,對其橫加指責、肆意詆譭,稱其是導致王石“困局”及萬科“死亡”的原因,“王石多年積累的商譽,也在田小姐長時間的自我炒作中消耗殆盡”,“王石今日之困局,很大程度上受到了這段關係的拖累”。
田樸珺表示,文章還對其人品和誠信無端詆譭,稱“明明主動追求的這段關係……卻偏偏要在所有公眾場合擺出受害者的姿態”,對其人格進行惡意攻擊。
此外,田樸珺稱文章還捏造事例,稱其做的地產生意與萬科有關,意指其從事關聯交易、甚至涉嫌違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