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又有官員主動投案!

由 由振山 發佈於 綜合

8月5日,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發佈消息:唐山市曹妃甸區委副書記楊靖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最近,已有多名官員主動投案。2020年4月30日,河南省三門峽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王振清主動投案。5月11日,河南省濟源市政協副主席李社會主動投案。6月23日,山東省淄博市委教育工委副書記,市教育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何向東主動投案。

這些選擇主動投案的官員,內心還算是有些“廉恥”,知道自己違紀違法問題嚴重,便主動向組織説明情況,懇求寬大處理。從以往落馬官員案例來看,確實有不少主動投案者,得到了相對從輕的處理。

《中國紀檢監察雜誌》在談及官員選擇主動投案的原因時,明確指出:高壓態勢的持續震懾,以及政策感召都是重要原因。“一些問題幹部坦言,腦海中曾多次閃現主動投案的念頭,甚至在紀委門口徘徊過好幾回,但就是缺少臨門一腳的勇氣。所以,要讓問題幹部主動投案,僅靠霹靂手段還不夠,還需要喚醒他們的自知之明,引導、敦促問題幹部有案投案、回頭是岸。”

對於有問題的幹部,紀檢監察機構一直秉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態度。一個違法幹部,只要能夠主動悔改、交代問題,便可能得到相對寬大的處理。然而,面對組織的調查,仍有部分幹部選擇鋌而走險,負隅頑抗,甚至和他人訂立攻守同盟,拒不配合調查。等待他們的註定是更加嚴厲的懲處。因此,那些明白事理的腐敗幹部,則選擇主動投案,以求得組織的寬恕。

“海運倉內參”(ID:hycplb)注意到,近期全國多地都出現了腐敗幹部集中主動投案的現象。僅2019年一年,貴州省就有4291名黨員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227人主動投案。用黔東南州黎平縣一位財政局的幹部話説:“即便今年僥倖過關,也難逃日後相安無事,只有相信組織、緊緊依靠組織才是唯一出路。”事實上,那些企圖矇混過關的腐敗幹部,終究無法逃脱黨紀國法的懲處,還不如及早向組織説明問題,爭取寬大處理。

在湖南省,主動投案成了當地反腐現象的“新常態”。2019年,湖南省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主動投案483人、主動交代問題1281人,同比分別增長96.3%、21.8%。這一數字也再次説明:很多違紀違法的幹部深刻意識到自己的過錯,並願意主動悔過。接受組織的調查與處理,是腐敗官員唯一的出路。

當然,主動投案不意味着免去罪責。按照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提出“對主動投案者依規依紀依法從寬處理”的要求,對那些主動投案的腐敗官員,有關部門只能“從寬處理”,而不能不處理。涉嫌違紀違法的官員,必將為自己的錯誤行為付出代價,任何人都不可能逃脱黨紀國法的追責。

比如,河北省政協原副主席艾文禮雖然選擇了主動投案,但他的違法犯罪事實依然被公開披露。在審判中,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艾文禮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鑑於艾文禮於案發前攜帶贓款贓物主動到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構成自首;真誠認罪、悔罪,避免、減少損害結果的發生;積極主動退繳全部贓款贓物,具有法定、酌定從輕、減輕處罰情節,依法可對其減輕處罰。最終,艾文禮一審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原黨組副書記、理事會主任劉士餘在主動投案後,依然被紀檢部門批評“為官不廉,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取私利”。但由於他能如實交代違紀違法問題,認錯悔錯態度較好。最終受到留黨察看二年、政務撤職處分。

上述兩個“老虎”的案例,説明了腐敗官員主動投案的“結果”——問題依然要被查辦與曝光,但可以從輕查處。有這些案例在前,“坦白從寬,抗拒從嚴”這個簡單的道理,應該沒有人不懂。

資料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中國紀檢監察雜誌等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