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女副市長大搞權色交易,獲刑12年!
8月18日,一起行賄案在裁判文書網公開。行賄者在7個月內向姜保紅行賄了464萬元,還希望通過姜保紅的關係,獲得開採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禁採礦種。
姜保紅曾擔任過甘肅武威市招商局局長、武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武威市政府副市長等職務,今年1月22日,姜保紅因受賄罪獲刑12年。
在甘肅,姜保紅通過性賄賂謀求上位早有傳聞,尤其在武威,有關這位外貌出眾的女副市長與火榮貴的親暱關係以及隱秘的權力交換,各種説法和流言廣為流傳。
記者注意到,這起最新公開的行賄案發生在2012年,姜保紅時任武威市招商局局長。
2012年4月,行賄者孫某與合夥人準備實施腐植酸復混肥料生產線項目,孫某負責公司業務、辦理證照及相關手續。
公司籌備成立期間,為加快推進該公司年產30萬噸腐植酸復混肥料生產線項目的實施和採礦權審批等一系列工作進程,孫某通過時任天祝縣招商局副局長徐登生(另案處理)介紹認識了姜保紅。
孫某向姜保紅提出,姜保紅不用實際出資,可獲得公司的20%股份,也就是通常説的乾股。姜保紅默許後,這部分公司股份登記在了她母親的名下。
2012年5月24日,這家名為天祝遠鑫實業有限公司成立,公司註冊資本金1000萬元,實收資本金200萬元,實際出資人是孫某的合作伙伴。
2020年1月22日,姜保紅以受賄罪,獲刑十二年。/甘肅省定西市中級人民法院
一審判決書顯示,2012年5月至12月的在7個月內,孫某先後共向姜保紅行賄了464萬元。其中,姜保紅看上了蘭州一套面積為423平方米的房子,每平方米售價9100元,孫某掏了錢。之後,孫某還給姜保紅50萬元現金,讓她去“打點”市政府領導。
孫某找姜保紅的重要訴求之一是希望該公司的採礦權能順利審批。姜保紅告訴他,採礦權很順利,並讓他回去準備上報材料。
甘肅省國土資源廳出具的相關證據顯示,天祝遠鑫實業有限公司申請設置大紅溝鄉峽口泥碳礦採礦權一事,因申請採礦位置在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屬規劃禁採區,且泥炭是規劃禁採礦種,因此不同意設置採礦權。
但當時,孫某並不知曉這一切。
就在這家公司成立4個月後的2012年9月,孫某與合夥人因公司發展及財務報銷等問題產生分歧,合夥人要退股,為此,孫某再次找到姜保紅。
經姜保紅介紹,孫某認識了王某。王某先是以350萬元價格收購了孫某合夥人的公司佔股,之後又以“轉讓協議”的方式,收購了孫某和姜保紅母親代持的公司60%股份,轉讓費為3900萬元,王某支付了3200萬元。
為這事,孫某給姜保紅轉賬40萬元以表示感謝。
2017年3月15日,天祝遠鑫實業有限公司登記註銷。
此後,姜保紅覺得,孫某可能掌握了她受賄的證據,認為此人不可靠,為撇清關係,姜保紅先後退還了包括購房款、現金在內共計364萬元。剩餘100萬元,姜保紅用於了個人消費。
2018年8月10日,甘肅省紀委監委對姜保紅展開調查。紀委監委在對姜保紅“雙開”的通報指出,姜保紅搞“權色交易”,謀求職務晉升等不當利益。
在甘肅,姜保紅通過性賄賂謀求上位早有傳聞,尤其在火榮貴在擔任武威市委書記時,曾因抓記者而聞名全國。2019年9月26日,火榮貴因受賄罪獲刑18年。今年1月22日,姜保紅因受賄罪獲刑12年。
7月24日,甘肅省渭源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為,孫某為給單位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金錢及財產性利益464萬元,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單位行賄罪,但孫某歸案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部分行賄資金已追繳,可對其從輕處罰,且孫某能認罪悔罪。因此,一審法院判以單位行賄罪,判處孫某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