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抗戰為什麼改為14年抗戰 這個原因讓人意想不到
八年抗戰為什麼改為14年抗戰,這個原因讓人意想不到,文件中要求各級教育主管部門全面排查,凡有“八年抗戰”字樣,改為“十四年抗戰”,並視情況修改與此相關內容,確保樹立並突出十四年抗戰概念。
教育部表示,教材修改要求將8年抗戰一律改為14年抗戰,全面反映日本侵華罪行,強調“九一八”事變後的14年抗戰歷史是前後貫通的整體,應在課程教材中予以系統、準確體現。
教材修改對理解抗戰有何意義?
專家稱把東北軍民抗爭包括進來,有助於正確理解“全程抗戰”
南京師範大學歷史系教授、南京大屠殺史與國際和平研究院研究員經盛鴻表示,長期以來,“八年抗戰”這一説法在日常宣傳及諸多影視劇中由來已久,包括他自己,很多學者對此提出不同意見。他認為,“九一八事變”不僅標誌着日本侵華戰爭的開始,也標誌着中國人民反抗侵略者的開始,東北軍民對抗日戰爭的巨大付出應該得到重視。
經盛鴻表示,“十四年抗戰”這一説法早在新中國成立之初就曾出現過,東北書店就曾出版過《十四年抗戰史》。此次教育部要求在中小學地方課程教材中全面落實“十四年抗戰”説法,意味着從國家層面承認了這一概念,有助於中小學生更全面理解抗日戰爭的整個歷史。
清華大學國際關係研究院教授、日本問題專家劉江永認為,此前習慣“八年抗戰”的説法,是指從1937年“七七事變”開始的“全面抗戰”,不再侷限於東北。現在,教育部要求在中小學地方課程教材中全面落實“十四年抗戰”概念,是將“七七事變”之前東北軍民的抗爭也包含在“抗日戰爭”這一歷史概念中。
劉江永還認為,修改之後,還需要在教學及公眾的理解中釐清一個概念,即“十四年抗戰”應稱為“全程抗戰”,這樣可以將“九一八事變”“七七事變”這些歷史概念連貫起來,不再侷限於此前的“八年抗戰”“全面抗戰”。
此舉對歷史教學有何影響?
專家認為各種歷史事件複雜紛呈,將對歷史教學提出新要求
中國人民大學附屬中學翠微學校高中歷史教師曹立志介紹,史學界的一般觀點都認為“九一八事變”是日本侵華戰爭的開始,在2007年以前的舊課標中,這一點是得到突出的。“包括九一八事變、偽滿洲國成立、華北事變都是課標要求內容。”這樣,從九一八事變至七七事變是一個相對完整的歷史線索,有助於學生理解抗日戰爭的完整歷程。
不過,自2007年新課標施行後,人教版(必修一)高三歷史課本對九一八事變至七七事變之間的歷史進行了弱化,“九一八事變僅有兩行字的描述,其他事件都屬於小字閲讀內容,不要求掌握”。曹立志認為,這樣的課本內容使抗日戰爭的信息顯得有些“支離破碎”,不利於學生了解歷史脈絡。
針對這次教育部的修改要求“八年抗戰”改為“十四年抗戰”,曹立志理解為是突出“九一八事變”的歷史意義,有助於學生理解日本侵華歷史的完整線索。
不過,這一修改也將對歷史教學提出新的要求。曹立志認為,要求學生掌握的東西多了,教師教學的量也有可能要增加。此外,從九一八事變至七七事變是中國歷史上一段非常複雜的時期,各種歷史事件複雜紛呈,如何幫助學生全面理解是一個挑戰。
補充:“抗戰十四年”的提法為何更準確?
仔細研究歷史可以看出,過去對抗戰的時間説法不一,主要原因是中國同日本正式開戰的時間長期沒有正式界定。若按正常國際慣例,國家間的戰爭何時開始應從政府間宣戰算起。中日兩國只是在1894年即甲午年相互宣過戰。此後幾十年間,日本仍不斷對華採取軍事侵略,包括1900年參加八國聯軍進攻北京、1914年侵佔膠濟路和青島、1928年入侵濟南製造慘案,發展到1931年出動關東軍發動“九一八事變”(其實可以稱“九一八戰爭”)侵佔中國東北。接着,日軍於1932年進攻上海引發中國的淞滬抗戰,1933年進攻華北引發中國的長城抗戰,直至1937年日本出動幾十萬大軍全面侵華,在八年內蹂躪了半個中國並佔領了多數省會,卻一直沒有對華宣戰。日本政府還傲慢地將侵華作戰稱為“滿洲事變”、“支那事變”,認為是地區衝突和“膺懲”行為而不承認是戰爭,從不遵守國際戰爭法規並肆意施暴。
抗戰時當政的國民黨當局,對日本的態度經歷了一味妥協、局部抵抗到最後抗戰的過程,這也影響了對戰爭時間的界定。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國民政府不顧民眾要求拒不對日宣戰而實行“不抵抗”政策,1935年還在日本“親善”誘惑下將中日外交關係由公使級升格為大使級。1937年7月,日本大舉進攻華北,8月間又撤回駐華外交人員和僑民,南京政府雖進行抵抗卻仍不肯斷交,直至1938年1月日本宣佈不承認國民政府後,才從日本撤回大使館。1941年12月7日珍珠港事件發生,兩天後國民黨政府看到美國對日宣戰,才打消妥協念頭正式對日宣戰。可惜這個宣戰書沒有寫開戰日期,因為沒法向人民解釋,為什麼打了這麼多年才正式宣佈開戰。
中國共產黨作為抗戰的中流砥柱,首先表現為提出對日抗戰最早,態度又最堅定。早在1932年,以毛澤東為主席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就對日本宣戰。由於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形成,中國人民歷經八年全面抗戰最後取得了勝利,後來人們也習慣講“八年抗戰”,這並未包括1931年至1937年這六年的局部抗戰(尤其是東北抗戰),嚴格講又不夠全面。
抗戰勝利後,國內有識之士在國際上提出中國抗戰應定為十四年。1946年反法西斯盟國設立東京法庭審判日本戰犯,有正義感的中國法官梅汝璈等人,就提出應從1931年起追究戰爭罪。因為按國際法一般規則,戰犯一般是按戰爭期間所犯罪行論罪,日本人正是抓住宣戰時間做狡辯,稱1941年以前同中國沒有戰爭,若按此説來,1931年以後十年間的眾多暴行,包括南京大屠殺都不算戰爭罪了!美國法官起初也想只審判日本偷襲珍珠港以後四年的戰爭罪,經梅汝璈等人力爭和中國方面的要求,東京審判最後還是確認了日本“九一八”侵佔中國東北的行動、翌年入侵上海和進攻華北都屬戰爭犯罪,並懲治了土肥原、板垣等策劃者。今天的人們要維護東京審判對日本侵略者的定罪,也應肯定日本侵華戰爭和中國的抗戰時間是十四年。
世界上的事物是複雜的,認識它主要應看實質而不能只看現象。中國抗戰經歷了一個從局部到全面的過程,當年中日政府都沒有正式宣佈戰爭開始日期,但中國人民從1931年至1945年浴血抗戰的史實舉世公認。如今人們談起中國抗戰,既要緬懷全國人民八年全面抗戰的歷史,同時也要追念此前六年進行局部抗戰的業績,並且還應上溯至甲午戰爭以後中國人五十年反抗日本侵略的鬥爭,這樣才能真正做到前事不忘,並將其作為後事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