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基本民生底線 實現社會救助高質量發展——民政部有關負責人就《關於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意見》答記者問

新華社北京9月4日電 題:守住基本民生底線 實現社會救助高質量發展——民政部有關負責人就《關於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意見》答記者問

新華社記者孫少龍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意見》。圍繞意見相關問題,民政部有關部門負責人日前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為什麼要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

答:社會救助事關困難羣眾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社會建設的兜底性、基礎性工作。自2014年國務院頒佈《社會救助暫行辦法》以來,每年有近5000萬困難羣眾得到基本生活救助,實施臨時救助1000多萬人次。近5年來,我國城市和農村低保標準年均分別增長8.7%和14%,各項專項救助也取得明顯成效。

但是,當前社會救助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仍然較為突出。比如,一些救助政策和保障措施只覆蓋特困人員、低保對象;制度之間協調聯動不夠,救助資源分散,救助信息不能互通共享,兜底保障安全網不夠嚴密;救助方式和供給主體單一,難以滿足困難羣眾多樣化救助需求;一些地方投入不足,基層經辦服務能力薄弱……這些問題影響了困難羣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當前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工作的短板和弱項。

問: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所確立的總體目標是什麼?

答:意見確立了近期和遠期兩個改革目標。近期目標是,用2年左右時間,健全分層分類、城鄉統籌的中國特色社會救助體系,在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顯成效。社會救助法制健全完備,體制機制高效順暢,服務管理便民惠民,兜底保障功能有效發揮,城鄉困難羣眾都能得到及時救助。

遠期目標是,到2035年,實現社會救助事業高質量發展,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難羣眾,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網密實牢靠,總體適應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宏偉目標。

問:意見有哪些創新之處?

答:意見在政策設計和制度安排上的創新主要包括構建綜合救助格局、打造多層次分類救助體系、改革低保等現行社會救助制度、強化急難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功能、發展服務類社會救助、深化社會救助“放管服”改革、強化社會救助政策落實的保障措施等方面。

以打造多層次分類救助體系為例,意見根據困難羣眾的困難程度和致困原因將社會救助劃分為三個救助圈:最核心的是絕對貧困人口,通過低保或者特困供養保障基本生活,並根據實際需要給予相應的專項救助;第二圈是相對貧困人口(即低收入和剛性支出較大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根據實際需要給予相應的基本生活救助或專項救助;第三圈是其他困難羣眾,主要包括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基本生活暫時陷入困境的,給予急難社會救助;遭遇自然災害的,給予受災人員救助。

在改革低保等現行社會救助制度方面,意見要求對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依靠產業就業幫扶脱貧的人員,採取必要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同時要求將未成年人獲得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的條件從16週歲延長至18週歲,進一步優化基本生活救助流程,允許將低保等社會救助審核確認權限下放到鄉鎮(街道)等。

問:民政部將採取哪些貫徹落實的措施?

答:民政部將切實發揮全國社會救助部際聯席會議機制作用,指導地方健全完善部門協調機制,制定具體實施措施。同時,積極發展服務類社會救助,建立健全監測預警機制,做到困難羣眾早發現、早介入、早救助。做好重大疫情等突發公共事件困難羣眾急難救助工作。實施社會救助兜底脱貧行動,確保各項兜底保障政策落實到位,兜底脱貧“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此外,民政部還將強化督促指導,推動政策落地,完善主動發現機制,指導地方全面開通社會救助服務熱線,不斷提高社會救助的及時性、有效性。同時,會同相關部門抓緊起草社會救助法草案,推進社會救助體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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