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 王常佔 呂浩寧)“我已繳納罰款,正在補辦土地相關手續,並且在接到不起訴決定書當天就已聯繫辦理經營所需手續。7月17日,施工企業已入駐開工。”日前,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區檢察院檢察官前往某醫療企業回訪因涉嫌非法佔用農用地罪被不起訴的秦某時,秦某介紹道。
2015年10月,秦某出資成立某醫療管理有限公司,並在租用的清苑區某村原造紙廠73.3畝土地上建設醫院。施工過程中,秦某未經審批非法佔用10.38畝耕地建設警衞室等建築物,並用瀝青或水泥磚硬化路面。2018年12月,清苑區國土資源局將此案移送至該區公安局。
今年6月,秦某涉嫌非法佔用農用地案被移送清苑區檢察院審查起訴。辦案檢察官瞭解到,秦某於2014年回到家鄉開展公共醫療衞生建設和農村養老建設,計劃投資3.5億元建設一家集醫療和養老於一體的企業,服務本村及周邊村民。該企業投產後預計僱用員工1000餘人,可提供牀位1000餘張,為區域內規模較大的民營醫療機構。但秦某因對土地政策瞭解不夠,建設過程中非法佔用了農用地。
辦案檢察官綜合分析全案後認為,秦某的行為涉嫌非法佔用農用地罪,但犯罪情節輕微,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社會危害性不大,系初犯、偶犯,案發後投案自首,如實供述所犯罪行,表示認罪認罰。同時,秦某表達了希望訴訟不要影響企業正常建設的訴求。在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本人自願認罪且真誠悔罪的前提下,依照《關於政法機關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復工復產的意見》的精神,7月7日,該院依法對秦某作出不起訴決定,並開展釋法説理工作。
“請檢察官放心,我會盡快協調施工隊動工,確保醫院能夠正常投產運營,回報社會。今後,我會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依法經營,繼續為家鄉作貢獻。”在公開宣告不起訴會議現場,秦某誠摯地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