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常占 吕浩宁)“我已缴纳罚款,正在补办土地相关手续,并且在接到不起诉决定书当天就已联系办理经营所需手续。7月17日,施工企业已入驻开工。”日前,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检察院检察官前往某医疗企业回访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不起诉的秦某时,秦某介绍道。
2015年10月,秦某出资成立某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并在租用的清苑区某村原造纸厂73.3亩土地上建设医院。施工过程中,秦某未经审批非法占用10.38亩耕地建设警卫室等建筑物,并用沥青或水泥砖硬化路面。2018年12月,清苑区国土资源局将此案移送至该区公安局。
今年6月,秦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被移送清苑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了解到,秦某于2014年回到家乡开展公共医疗卫生建设和农村养老建设,计划投资3.5亿元建设一家集医疗和养老于一体的企业,服务本村及周边村民。该企业投产后预计雇用员工1000余人,可提供床位1000余张,为区域内规模较大的民营医疗机构。但秦某因对土地政策了解不够,建设过程中非法占用了农用地。
办案检察官综合分析全案后认为,秦某的行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但犯罪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危害性不大,系初犯、偶犯,案发后投案自首,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表示认罪认罚。同时,秦某表达了希望诉讼不要影响企业正常建设的诉求。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人自愿认罪且真诚悔罪的前提下,依照《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的精神,7月7日,该院依法对秦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开展释法说理工作。
“请检察官放心,我会尽快协调施工队动工,确保医院能够正常投产运营,回报社会。今后,我会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继续为家乡作贡献。”在公开宣告不起诉会议现场,秦某诚挚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