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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春亮案被害者家屬發聲:請求由異地有關部門調查瀆職問題

由 申屠仲舒 發佈於 綜合

本文轉自【大眾網·海報新聞】;

大眾網·海報新聞8月29日消息,近日,在江西省樂安縣山碭鎮接連犯下兩起命案的曾春亮落網。8月29日,針對樂安警方在此案中是否瀆職,被害者家屬康樂瑩告訴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目前被害者家屬請求由異地有關部門負責調查。

從7月22日康家人首次報警至8月8日曾春亮首次入室殺人,當地不少人看到曾春亮自由地出入餐館等公共場所。“8月8日前我們沒看到抓捕曾春亮的通知,也沒有警察來找我們詢問曾的行蹤。”當地一位熟悉曾春亮的旅館老闆告訴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我們認為,樂安警方處理曾春亮問題上存在瀆職情況。”被害者家屬康樂瑩表示,如果樂安警方在康家報警後及時對曾春亮採取強制措施,後面兩起兇殺案就不會發生。

8月18日,有媒體報道稱,撫州市紀委監委、撫州市檢察院、江西省公安廳相繼派人員進駐樂安,針對曾春亮案件中警方是否存在瀆職等疑問展開調查。然而,作為報警人和被害人,康家人表示,目前沒有任何紀檢部門的人聯繫他們瞭解報案情況,也未收到任何回覆。

康樂瑩回憶,8月23日,辦案民警曾拿來一份樂安縣公安局出具的立案通知書讓康家人簽字。記者看到,這份立案通知書寫着:熊小美家被非法入侵一案,經查,我局認為符合立案條件,現已偵查立案。因為落款日期為7月24日,早已過去多日,康家人拒絕簽字。

8月23日,康家人收到立案通知書。 大眾網·海報新聞 圖

“我們請求撫州市紀檢部門迴避對樂安公安瀆職問題的調查,轉由異地有關部門負責調查瀆職問題。”康樂瑩説。

康樂瑩告訴記者,8月27日下午,辦案民警向康樂瑩透露了曾春亮交代的殺人動機主要是報復康家7月22日報警。

“7月22日我們向山碭派出所報警後,當地居民沒有看到任何關於抓捕曾春亮的通知,曾春亮不知從哪裏知道我們報警了?”康樂瑩提出了質疑,“他在犯案後潛逃了多日,被抓時鬍子颳得乾乾淨淨,嘴巴上沾着米粒,我們懷疑這段時間有人收留包庇他。”

儘管曾春亮已被抓獲,但康家人基本都離開老房子到了南昌——一是為了方便照顧重傷的外甥;二是父母在房子裏死於非命,他們也都需要一段時間接受。康樂瑩介紹,“目前外甥在南昌大學一附院治療,目前情況已好轉,小外甥能進食,雖然不能説話,對我們的語言溝通反應很慢,但是會聽一些簡單的東西並作出反饋,我們已經很激動了。”

目前,該案件仍在偵查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