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女王這4大權力至今未用,最後一個這輩子都不會用到!説到英國女王,就真的不得不讓人佩服了,她在位這麼多年了,也是深受大家的愛戴的,大家都知道她的這個權力是非常的大的,不過這些權力也都不是隨隨便便就可以使用的,而正所謂權力越大責任越大,英國女王就是這樣的,她的責任是非常的大的,所以她對自己也是非常的嚴格的,大多數情況下,英國女王的權力是有關於這個國家的,但是其實對於英國女王自己來説,也是有些不一樣的權力的,而有4個權力英國女王至今都沒有用到。
第一個:批准和公佈法律,這個相信很多人也都是知道的,法律這個不是一成不變的,有的時候制定出新的法律的話,這是需要女王簽字的,如果她不簽字的話,這個法律也是不能生效的,過程雖然説不參與 ,但是最後的這一道流程才是重點,不過女王也不是什麼法律都會同意的。
第二個:內閣首相的任免權,也就是説從下面選取了首相出來,如果女王覺得他不合適,那他還是不能勝任這個首相的位置的,不過一般來説這個也是很慎重的事情,女王也是會非常的嚴謹對待。
第三個:對外宣戰,女王是不能幹政的,她只負責的是這個簽字的事情,對外宣戰真正實行的還是這個首相 ,一般來説,這個權力也都還是由首相去執行的。
第四個:起訴豁免權,這是什麼意思呢,這説的就是法律對於這個英國女王是沒有用的,她有這個這個豁免權的,不管她做了什麼事情,但是從英國女王的做事風格來説,她是不會做什麼犯法的事情的,所以可以説這個權力她這輩子都不會用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