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鳳凰知道:華人為什麼在印尼遭遇屠殺? 2016.4.27日

由 慕容亦凝 發佈於 綜合

  【導語】

  前兩日,印度尼西亞召開了“剖析1965年悲劇”的研討會,由超過200名這場反共屠華事件的生還者、軍方、政府官員和學者面對面討論1965年開始的大屠殺。一般認為,有超過50萬人死於1965年至1966年的反華大屠殺中。

  印尼政府首度公開討論這件事,但否認了道歉的可能性。印尼政治、法律和安全統籌部部長魯胡特表示,遇難者人數不可能超過1000人。“你們能指出一個萬人坑給我看嗎?指給我,我就去。”

  印尼半個世紀內就發生了兩起大規模屠殺華人事件(另一起發生在1998年),至今仍然得不到像樣的反思和正視,是什麼原因造成這種狀況?

  研討會現場。前排右二是研討會的組織者阿古斯·維多約約(Agus Widjojo),他的父親是一名陸軍將領,在“九卅事件”中被親印尼共的政變者殺害

  西方殖民統治前,印尼原住民與華人和諧相處

  早在兩千多年前,中國就與東南亞有貿易往來,下南洋的歷史也從那個時候開始。魏晉南北朝時期,去往印度的僧侶們多取道南洋,以法顯為代表,他在《佛國記》中提到,當時已經有可載200人的大船定期往返中國與印尼之間。

  至少唐朝起,就已經有定居印尼的中國人了,他們成批移居,被當地人稱為“唐人”。

  自宋元開始,中國與東南亞的貿易往來空前頻繁,《宋史》提到中國商人受到原住民的熱情款待。明朝鄭和下西洋前夕, 爪哇的蘇拉巴亞和蘇門答臘的舊港,各有數千人聚居的中國移民社區,主要從事貿易活動。

  鄭和下西洋時期,交流到達一個高潮,鄭和所到之處,“天書到處多歡聲, 蠻魁酋長爭相迎”(馬歡《瀛涯勝覽》)。這個時期,印尼的華人初具規模,為當地的經濟做出很大的貢獻。

  這是西方殖民者入侵前的狀況,在印尼定居的華人與當地居民和諧相處,通過通婚和皈依伊斯蘭教等方式融入當地社會。華人有卓越的經商頭腦,原住民和他們和諧相處。16世紀,由於華人的貢獻巨大,萬丹國王甚至聘請華人作為貿易官員。

  研討會會場外的抗議者

  荷蘭殖民者分而治之,埋下印尼仇華種子

  17世紀,荷蘭成立東印度公司,印尼逐漸成為了荷蘭的一個殖民地。這段時間,葡萄牙、西班牙、英國等國家都先後在東南亞建立了貿易網絡,與歐美的國家直接進行貿易,創造了前所未有的謀生機會。

  這個時候的中國正處於明末清初,社會動盪。廣東、福建一帶的百姓生計難以維持。為了謀生,躲避戰亂,大量民眾移居東南亞,形成了第一次大規模的移民東南亞的浪潮,開放海禁、明朝的滅亡等變動也助推了這一浪潮。

  為了招徠更多華商,殖民者用各種方式優待華人。西班牙征服馬尼拉後, 即釋放所扣押的華商,在與土著的戰爭也避免傷及華人。荷蘭發放大量自由證吸引甚至強迫華人移到巴城(即雅加達)。

  但是華人的經濟力量壯大時,殖民者又開始恐懼。從1603年屠殺2萬多華人開始,西班牙殖民者在馬尼拉多次屠殺、驅逐華人;在巴城,“荷蘭者睹唐人日眾,漸有厭薄之意,重加剝削,橫徵無藝。”(程日炌《噶喇吧紀略》)受壓迫的華人於1740年發動起義,但被告密。荷蘭殖民者屠城7天,幾乎將城內的華人都屠殺殆盡。

  殖民者一方面要利用華人勞動力開發東南亞,一方面又極力控制華人的力量。他們最害怕的是華人與土著的聯合,因此採用分而治之的手段,目的在於疏遠兩者關係,製造兩者矛盾。一、種族隔離,限制華人的居住和通行自由,華人與原住民的交往急劇減少;二、把歐洲人、外來東方人、印尼原住民分為一、二、三等人,但事實上華人並沒有比土著更大的權利;三、將原住民限制在農業領域,培養華人經商,還任用華人充當包税人。

  這樣,華人的地位高於原住民,比原住民富裕,還充當中介,在經濟上管理着原住民。原住民對於荷蘭殖民者的仇恨轉移到華人身上。某種程度上講,這是印尼人對華人種族偏見的根源,原住民跟華人社羣之間的和諧處在了分崩離析的危險之中。

  印尼共主席艾地(左二)在1965年“九三零”大屠殺前夕檢閲印尼共女志願軍

  華人為保護自己,聯合起來成立“共和國”

  十八到十九世紀,清政府在南洋各地沒有使館區,當地的警察力量又薄弱,華人移民只好自己組織起來,保護自己。東南亞不少地方都成立了秘密會社,其中,最有名的就是“蘭芳共和國”。

  蘭芳公司成立於1770年的西婆羅洲,1777年改稱為蘭芳共和國。有學者考證,認為這是天地會在東南亞的擴展,本來是政治秘密結社,但移植到海外後,會員不懂政治,演變為追求財富和權力。

  由於對秘密組織不太瞭解,又大量需要華工,殖民者在19世紀70年代前對會社都採取放任容忍的態度。但是秘密會社的不斷壯大,英荷殖民力量也進一步加強,殖民者開始對會社干預和抑制,但是效果不大,於是變成了取締。1886年,蘭芳共和國遭到荷蘭殖民者的進攻,全體民眾進行了頑強抵抗,最終因武器太差而遭到失敗。

  蘭芳共和國存在一百多年,但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共和國,創立時當地還沒有資產階級共和國成立的歷史、社會、文化等各方面的條件。不過,組織有完善的機構、儀式、選舉制度等,為保護當地華人做出了很大的貢獻。幾乎所有華人社會發生的事情,勞動就業、生活福利、民事糾紛等等,都由組織本身解決。

  1965年10月,印尼共產黨青年組織被帶至雅加達一所監獄

  印尼傳統工業被華人控制,本土民族意識興起

  鴉片戰爭之後,清政府被迫允許西方國家在東南沿海招募華工,時人稱為“契約華工”,又叫“賣豬仔”。到20世紀前期,先後約500萬華工被販運出國。其中,約有200 萬華工被送往東南亞,主要集中在印尼、馬來的種植園和礦場。

  據統計,1860年在印尼的華人總數不過22萬人,到1930 年已達123 萬人,70 年內就增加了一百多萬人。華人移民東南亞達到了空前的大規模。

  契約華工遭受非人的壓迫和折磨,超長的工時、僱主的毆打、微薄的工資,很多人受不了這樣的生活,選擇上吊、投河自殺,也有罷工、殺死工頭的,但總體來説,華人的反抗都是自發渙散,缺乏組織的。

  這個時期,華人資本在工業領域也取得了較大的發展,特別是蠟染花裙業和土捲煙業。蠟染花布是爪哇農村的主要經濟來源,但是19世紀中期以後,華人開始擠佔這個市場。除了印染技術好,華人在商業中的中介地位促使他們在這個行業的發展,華人不僅壟斷了蠟染業的原料供應,在有些地方甚至壟斷了產品貿易。

  蠟染花布是爪哇民族的一種文化象徵,它的衰敗產生了嚴重的社會影響。許多爪哇人陷入終身負債的地位,淪為僱傭工人,無法翻身。因為蠟染廠很多都由華人出資,或跟華人有關係。爪哇蠟染業的衰敗促進印尼民族意識的興起。

  1965—1966年排華屠殺事件現場圖片

  印尼民族主義帶強烈種族仇恨,孕育排華思想

  19世紀末20世紀初,被壓迫的東方民族意識開始興起。在印尼,包括了印尼的民族意識和華人華僑的民族意識。

  這個時期華人移民仍在不斷湧入,已經分野出新客華人與土生華人,民族運動也顯得比較複雜,出現了親中國的《新報》集團,親荷蘭的中華會和親印尼的中華黨,華人在文化認同上是分散的。

  華人民族運動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印尼人的民族意識。為了反對殖民統治,發展本民族工業,印尼民族運動興起,1908年成立的至善社是一個開端,後來又出現了伊斯蘭商業聯盟。

  印尼的民族運動顯現出強烈的排異特徵,除了反抗荷蘭殖民者,也排斥滲透印尼各個經濟領域的華人。他們把華人經濟的發展當作是“罪惡的資本主義”加以反對。1912年,“伊商聯”的領導人就公開宣稱把華人從島上趕出去,其成員在各地衝擊華人的商店和住宅。1913至1914年,爪哇各地的排華騷亂達到高潮,許多聯盟的成員捲入其中,併發揮重要作用。

  1918年,古突士爆發排華暴亂,古突士19世紀末期以來成為爪哇煙草業的中心,起初一直掌握在爪哇人手中,1910年後被華人取而代之,很多當地人的工廠因此破產。騷亂由一名華人在遊行中與一名當地人發生衝突引起,造成至少8名華人被殺,2000華人外逃避難。

  這是20世紀初期印尼最嚴重的一次排華騷亂,體現了印尼民族資本主義發展過程中的種族主義思想和對華人經濟地位極端嫉妒的社會心理,這些根深蒂固的思想意識,是孕育印尼一次次排華騷亂的温牀。

  暴民追打華裔

  印尼人掌權後,華人成為社會變動的替罪羊

  印尼獨立之初,特別是1954年之後,印尼政府和民間的排華情緒甚囂塵上。政府在入籍政策上設置各種障礙,認為華僑即使入籍也不願效忠。政治上強制同化,要求華人改名換姓,強化宗教歸化。經濟上,企圖憑藉政治優勢摧毀非原住民經濟,華僑經濟被定性為“殖民主義殘餘”,1960年代前後出現驅趕華商的浪潮。

  印尼政府不斷毒化“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的關係,一旦社會動盪,華人隨時都可能被推出來當替罪羊。

  1965年9月,翁東發動政變失敗,蘇哈托趁勢而起架空了總統蘇加諾,開始了31年的獨裁統治。蘇哈托政府稱中共參與了翁東政變,大肆肅清共產黨人,屠殺印尼華人。美國學者本尼迪克特·安德森研究這次政變後,指出翁東的政變跟共產黨根本沒有關係,這篇論文惹惱了蘇哈托政府,安德森本人長達27年被印尼當局禁止入境。

  1998年5月,印尼再次發生大騷亂,1200多人喪生,其中大部分是華人,被強姦的華人婦女總數多達300人。據印尼全國人權委員會和印尼人權志願者組織的調查,從一開始,排華行動就是有組織有預謀的,愈來愈多證據顯示,大部分針對華人的襲擊,都由有組織的團體煽動。

  關於印尼1965屠殺事件的紀錄片《沉默之像》,該片獲得奧斯卡提名

  本尼迪克特·安德森認為民族其實並不存在,只是一種想象的政治共同體。印度尼西亞在19世紀之前甚至連統一的印尼語都沒有。在荷蘭、日本先後佔領並實施分而治之的政策,原來和睦的華印關係遭到破壞,具有經濟頭腦的華人被印尼人當成是罪惡的推手。印尼的民族意識從萌發開始就帶着排華的基因。

  而對於中國而言,自明清開始,東南亞的華人華僑就被當做“棄民”,即使是在乾隆盛世,1740年紅溪慘案發生後,荷蘭派人到北京修好,但清朝統治者認為被屠殺的華人“系彼土地而生,實與番民無異”,對荷蘭當局毫無譴責,更別説去保護華人了。華人在印尼的經濟權力和政治權力極不對稱,吸引了社會仇恨卻不能保護自己。別有用心者想要引起騷亂,華人總是首當其衝的會被拿來開刀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