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一企業增殖20.5萬尾魚苗 修復生態環境系統

人民網重慶9月9日電(胡虹)記者從重慶市生態環境局獲悉,今年3月,南川一企業因赤泥原漿泄漏至鳳咀江,造成31.6千米範圍江水污染,1300公斤魚類死亡。根據2018年9月重慶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重慶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中在全市範圍內全面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該企業需購買約20.5萬尾魚苗在鳳咀江四個點位上增殖流放,以此修復鳳咀江受損魚類生態環境系統。

據瞭解,事故發生後,企業通過關停輸送泵、回收泄漏污染物、清理受污染土壤等方式,積極主動參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減小對生態環境的損害。

在會同南川區生態環境局積極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依法對涉事企業進行調查處理的同時,重慶市生態環境局及時啓動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委託西南大學司法鑑定所開展鑑定評估,邀請市檢察院第三分院、南川區生態環境局、南川區農業農村委等部門就該企業赤泥漿液輸送管道泄漏造成生態環境損害召開賠償磋商會議。

7月14日,重慶市生態環境局與該企業簽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協議明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數額共計106.95萬元。

此外,2020年7月17日,該企業已向市財政局繳納了水體污染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金25.19萬元。同時投資36.37萬元用於密封跨鳳咀江運輸管道並修建回收池,防止泄漏事故再次發生,目前相關工程有序推進中。

重慶市生態環境局法規處副處長劉賓七介紹,該制度明確規定了對環境造成污染和生態破壞的行為,要追究環境損害的賠償責任,簡單來説就是對環境損害要進行修復和賠償,旨在破解以前“企業污染、羣眾受害、政府買單”的困局。

“2018年以來,重慶市深入推進該項改革工作,建立健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報送、鑑定評估、磋商、賠償、修復等10項配套制度,保障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有序推進。”劉賓七介紹,重慶已累計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190餘件,賠償金額近1.4億元,修復受損生態環境,“環境有價、損害擔責”的理念已經深入人心。

“下一步,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將成為常態化的監管機制,我們將在試行取得成果的基礎上,繼續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劉賓七説,將在全市範圍內大力推行該項制度,徹底將“政府買單”的困局改變為誰對環境造成損害,誰來“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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