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8月13日訊】據美國媒體報道,特朗普政府要求法院駁回美國大型科技公司對總統社交媒體行政命令的挑戰,稱這是“嚴重誤解”。
據報道,今年5月28日特朗普簽署了一項針對社交媒體的行政命令,計劃刪除或修改法律,以便對社交平台進行監管。據外媒報道,特朗普簽署的行政命令,限制目前美國法律對社交媒體的豁免,可能令社交媒體日後需要為用户的言論承擔法律責任。特朗普威脅要廢除或削弱一項名為“230條款”的法律,該法律保護互聯網公司不因用户發佈的內容而受到訴訟。特朗普形容美國的言論自由正面臨史上最重大的危機,部分社交媒體壟斷者控制資訊,可以審查、修改和刪除某些言論,但有關權力沒有受到制約,他的做法是要捍衞美國的言論自由。隨後一家由臉書、谷歌和推特資助的科技集團——民主與技術中心(CDT)就此向美國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撤銷這項行政命令。
民主與技術中心在訴訟中稱,特朗普的社交媒體行政命令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公民言論自由)賦予社交媒體公司的權利。特朗普政府辯稱,行政命令只指導政府機構,而不是對私營公司採取行動。美國司法部向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提交的動議稱:“此案中總統的行政命令沒有對任何私人方施加任何義務。”“這項行政命令指導行政官員採取措施,可能會導致各個機構檢查……對大型社交媒體在線平台在調節內容方面表現出政治偏見的譴責。”美媒稱這起訴訟反映了特朗普政府和社交媒體公司之間長期發酵的緊張關係,這些公司已成為特朗普政治武器庫中的關鍵工具。
白宮發言人Judd Deere説,政府之所以駁回此案,是因為“這不是一個有效的法律論據”。他週三對路透社表示:“該左翼遊説組織的陳述似乎表明,它不瞭解行政行為是如何運作的,或者可能不瞭解司法體系的性質。”美國司法部沒有立即回應美媒的採訪請求。而特朗普的行政命令試圖將對政治偏見的抱怨引向聯邦貿易委員會。在最近的一次參議院聽證會上,聯邦貿易委員會主席約瑟夫·西蒙斯(Joseph Simons)表示,聯邦貿易委員會尚未採取任何行動來執行該命令。
校對陳大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