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原油寶到底怎麼回事?”
“就是你花2塊錢買了張彩票,刮開一看,哎喲,罰款一百萬!”
4月21日,WTI 5月原油期貨合約價格暴跌,史上首次擊穿0美元,最後收於-37.63美元。
倒黴的是中行原油寶的6萬多個客户,不僅本金虧個精光,還要倒貼銀行一大筆錢,大概是本金的2倍......
有人持倉本金388.46萬元,最後卻虧損920.7萬元,倒欠銀行532.24萬元!
荒唐,太荒唐了!
所幸,上有監管層壓着,下有維護聲譽需要,中行也算“有色心沒賊膽”,昨晚上(5月5日)發公告説,已經提出了回應客户訴求的意見,正在和客户溝通。
根據中國證券報,中行的處理辦法是:
穿倉部分的損失,由中行兜底,不用你“倒貼”賠償了;
同時,1000萬以下的小户(佔絕大多數),最多退返20%的保證金;
1000萬以上的大户(不足100人),自行承擔全部保證金損失。
算不上皆大歡喜的結局,但總比真要你倒貼錢強吧。
有句港句,這個處理結果相對來説算可以了,和小柒的預期也差不多。
畢竟,“簽字畫押的合同,該遵守就遵守,中行不可能賠償全部損失。”
小柒在《原油寶事件始末》裏提到:
產品合同裏明確“保證金低於20%時”,就強制平倉。可油價跌到了負數,強制平倉沒有生效,這是銀行風控的問題,和投資者無關。所以,在強制平倉線以下的虧損,不應該由客户承擔。
至少,對於1000萬以下的小户,中行是做到了。
至於為什麼是保護小户,有個網友總結得很到位,你品,你細品
中行:穿倉全部由投資者承擔!
小散:你耍流氓,老子跟你拼命!
中行:那退20%本金給你。
大户:你無底線,老子跟你沒完!
中行:行!先查查資金來源!
大户:算了,投資哪能沒風險呢?
能穩住大部分的人,它就勝利了。
哪怕是銀行存款也一樣,萬一銀行真的倒閉了,50萬以下的存款是保本的,但50萬以上的就得看你和銀行協商了。
畢竟小户那點錢得來不易,甚至可能是全部家當了,他們承受風險的能力沒那麼強,會哭、會鬧,甚至走上極端。
這部分人多,鬧起來機構可擔不起責任。所以,出了事情,首要任務就是給小户一點糖吃,安撫好他們的情緒。
至於大户,畢竟人數少,承受風險的能力比較強,還比較好面子,不會聚起來鬧事,搞不出什麼幺蛾子。
所以説,監管層還是很照顧小户的。
我們也應該學會分散投資,把自己當做小户,別把錢全砸一塊,到時候真出了啥事,監管層也照顧不到你這個“大户”。
也有很多小夥伴不接受這個賠付方案。
因為他們掌握了中行在這次事件中的“軟肋”——營銷激進,把不合格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低的投資者)也納入進來了。
這事有多嚴重呢?
先看一個案例。
王女士多年來都在建行北京恩濟支行買理財產品,她的風險承受能力比較低,一直明確要求,只買建行的保本型理財產品。
2015年6月牛市頂點,建行理財經理主動給王女士推薦了某基金公司旗下的中證軍工指數型基金,但沒有告訴她,這是股票型基金,而且是建行代銷的產品。
出於信任,王女士一下子買了96.6萬元。
到2018年3月底一看,竟然虧了57萬多!一氣之下,她把建行告上法院。
王女士認為,建行明知自己風險承受能力低,還欺騙她買三方發行的高風險理財產品,要銀行賠償她的全部虧損。
而且,建行還犯了一個錯誤,它把這隻基金的風險等級,確定為“中風險”;但根據基金招募説明書,這隻基金屬於“較高風險”品種。
同一只產品,代銷方和管理人對它的風險等級差了一大截!這個風險評級,真的夠客觀嗎?
法院就認為,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代銷機構有一定利害關係,銀行對基金的風險評級缺乏客觀性,評級結果也和基金招募書上的“較高風險不一致”。
最後,判建行賠償王女士全部損失,並賠償利息損失。
這事和原油寶有啥關係呢?
建行犯的錯誤,中行這次也犯了。
當初不少買了原油寶的小夥伴,風險等級測試結果是C3級平衡型、C4級成長型投資人,還在測試中選擇了最高可以承受不超過50%本金虧損的風險。
但他們都買到了高風險(甚至可以説是無限風險)的原油寶,這嚴重違反了適當性義務,成了中行的軟肋、投資者手中的利器。
在去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向全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其中就有涉及到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規定。
根據意見稿,“賣方機構對金融消費者負有適當性義務”,如果賣方機構沒有盡到適當性義務,投資者虧錢了,可以讓產品發行人賠償,也可以讓產品銷售方賠償,或者是發行人和銷售方共同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如果受害者覺得中行退回20%保證金太少了,可以利用這點去告它。
中行在公告裏説得也挺清楚的,“如無法達成和解,雙方可通過訴訟方式解決民事糾紛,中行將尊重最終司法判決。”
説白了,就是不服來告!
但是,想讓中行全部認賬,也不現實,因為這事和王女士的還不一樣。
畢竟,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原油期貨還沒有實行負油價交易;銀行內部也有完善的評級流程,它測出來是自己眼裏的C3,那就是C3,而不是高風險的C5,它不是把別的機構認定的高風險產品,改成中低風險產品。
還是那句話,它的問題就在於,把不合格投資者納入進來了。
你可以告它,但官司要打多久、最終能賠多少,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咱們能吸取到的教訓就是,千萬要分散投資;也要清楚自己的風險偏好,不要聽信業務員的鬼話,買一款自己都不清楚風險等級、甚至是遠超自己承受能力的產品,這是一場醒不來的噩夢!
最後,在如此反人性的市場,我們要如何保護自己的錢包,不讓財富縮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