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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將引入國資戰投解決債務問題,黃其森或讓出大股東位置

由 淡圖強 發佈於 財經

來源: 澎湃新聞網

5月11日,泰禾集團(000732.SZ)披露,公司全資子公司、實際控制人黃其森因未能及時償還一筆13億元的融資款和償還5億元的借款而被列為被執行人。
公告顯示,泰禾集團全資子公司北京泰禾嘉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北京僑禧投資有限公司和北京泰禾錦輝置業有限公司因一筆13億元的融資款被列為被執行人。
2018年3月,泰禾集團的控股子公司北京泰禾嘉信與華能信託簽訂《項目收益權轉讓及回購合同》,華能信託以收益權轉讓及回購的融資方式向北京泰禾嘉信發放項目收益權轉讓價款13億元,期限為2018年3月至2020年3月。
北京僑禧對合同項下的項目收益權回購及回購價款支付義務承擔連帶責任,泰禾集團和黃其森同時也提供了連帶責任擔保。
泰禾在公告中稱,2020年一季度,受到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影響,項目公司北京泰禾嘉信銷售及回款受到嚴重影響,導致未能按時支付回購價款,華能信託遂於2020年5月6日申請執行,項目公司、項目公司的連帶回購義務人北京僑禧、北京泰禾錦輝置業有限公司以及為該項回購義務提供保證擔保的泰禾集團及黃其森承擔連帶責任而被列為被執行人。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消息人士處瞭解到,目前泰禾的戰投引入工作依舊在進行中,最大的戰投方可能是央企或國企,值得一提的是,引入戰投方之後不排除黃其森會讓出大股東位置。
4月30日早間,有消息稱,在泰禾集團備受資金鍊緊張的狀況下,泰禾集團董事長黃其森將引入戰略投資者。但值得注意的是,不同於此前和世茂的合作,此次黃其森選擇引入戰投的合作方式是股權合作。
而除了前述這一筆13億元的融資款未能及時兑付之外,另外還有一筆約4.92億元的借款因未能按時償還,而被金融機構中合擔保申請執行,債務人北京泰禾嘉盈以及擔保方泰禾集團、濟南泰禾置業集團有限公司、泰禾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黃其森和葉荔被列為被執行人。
2017年12月,泰禾集團全資子公司北京泰禾嘉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向金融機構借款5億元,由中閤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合擔保”)提供擔保,泰禾集團就此融資事項提供反擔保。泰禾控股股東泰禾投資、全資子公司濟南泰禾置業集團有限公司、公司實際控制人及一致行動人黃其森、葉荔亦提供了反擔保。
泰禾稱,截至2019年12月,因項目公司銷售不達預期導致資金緊張,北京泰禾嘉盈未按時足額清償上述貸款,中合擔保履行了保證責任,代北京泰禾嘉盈償還了貸款本金及逾期期間的利息共計5.01億元。截至2020年1月,北京泰禾嘉盈分次償還中合擔保代償款項共計1400萬元,抵扣相應利息、罰息和代償款項本金後,北京泰禾嘉盈尚有代償款項餘款4.91億元未予清償,泰禾集團未履行反擔保責任。中合擔保遂於2020年4月20日申請執行。4月29日,北京泰禾嘉盈向中合擔保繼續付款1000萬元。
截至目前,泰禾集團被列為被執行人的執行標的累計金額約為18.96億元,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10%。

對於被列為被執行人,泰禾在公告中表示,2020年一季度,受到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影響,公司部分項目公司銷售及回款受到重大影響導致項目公司不能按期或按照協議約定償還借款。
對於被列為被執行人事項,公司及相應項目公司正在與債權人積極溝通分期償還、貸款展期等解決方案。上述事項可能導致公司面臨銀行賬户、資產被凍結等事項,也可能需支付相關違約金、滯納金和罰息等,可能會對公司生產經營產生一定影響,對公司本年度業績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