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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關聯方違規擔保5年!聖濟堂及相關責任人被通報批評

由 申屠仲舒 發佈於 財經

中新經緯客户端5月12日電 上交所12日早間公開決定書顯示,對聖濟堂及相關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

上交所介紹,經查明,2014年11月10日、11月26日,聖濟堂分別召開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於擬向控股股東提供貸款擔保的議案》並披露,同意公司為原控股股東暨現控股股東一致行動人貴州赤天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赤天化集團”)向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赤水支行(下稱“農發行赤水支行”)申請的5.5億元貸款提供短期過渡性信用擔保,擔保期不超過1年。2014年11月27日,公司與農發行赤水支行簽訂《保證合同》,合同約定的實際保證期間自2014年11月28日起至2021年11月27日止,與公司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擔保期間不一致。

但直至2019年11月2日,經監管督促後,聖濟堂才進行核查並在臨時公告中披露上述實際擔保合同內容。2019年11月30日,聖濟堂公告稱,赤天化集團與農發行赤水支行簽訂《抵押合同》,同時解除上述《保證合同》,公司不再對上述貸款承擔擔保義務。

上交所指出,聖濟堂為關聯方提供擔保的實際期限超過前期經股東大會審議並披露的期限,相關超期擔保未履行審議程序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公司為關聯方向銀行貸款承擔擔保義務實際長達5年,遠遠超出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不超過1年的擔保期限。

上述行為違反《股票上市規則》第1.4條、第2.1條,《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行為指引》第1.4條、第1.5條、第2.4條等有關規定。公司時任董事長周俊生作為公司主要負責人,時任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吳善華作為公司財務管理、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均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

根據有關規定,上交所做出如下紀律處分決定:

對聖濟堂及控股股東一致行動人赤天化集團、時任董事長周俊生、時任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吳善華予以通報批評。上述紀律處分上交所將通報中國證監會,並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財務數據方面,4月29日,聖濟堂發佈2019年年度報告顯示,報告期內實現營業收入20.26億元,同比下降16.64%;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虧損17.10億元,去年同期為1.99億元,同比大幅下降966.43%。

公開資料顯示,聖濟堂業務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是化肥化工業務,主要從事尿素和甲醇的生產、銷售;二是醫藥製藥業務,主要從事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品的生產與銷售。

年報顯示,2019年,聖濟堂資產減值損失高達16.64億元,這也是公司去年大幅虧損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