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團千億“閩系”房企深夜宣佈終止重組 將引入房產主業戰投 黃其森或讓出大股東之位
泰禾集團因籌劃發行股份購買控股股東泰禾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持有的永興達企業有限公司100%股權,進而獲得泰禾人壽相關資產,千億“閩系”房企從4月28日停牌至今,已有9個交易日。
不過,與泰禾集團5月8日宣稱“與相關各方正在積極推進本次交易的各項工作”形成鮮明反差的是,重組標的泰禾人壽卻於5月1日在官網發佈聲明稱,“已向母公司作出查詢,母公司已停止研究是次資產重組的可行性,並決定中止重組所涉及的收購方案”。
兩者説法打架背後,5月12日晚間,泰禾集團引來深交所關注函。
而在5月13日深夜,泰禾集團回覆問詢函稱,“因本次交易尚需經香港保險業監管局、澳門金融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審批通過, 以及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批准後方可繼續推進。鑑於目前公司被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存在債務逾期事項,以及香港地區目前的經濟局勢等相關原因,相關部門事前審批環節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公司與泰禾投資經審慎研究相關事項,認為雙方無法在短時間內就目前該交易受到的影響形成明確可行的解決方案,決定終止本次重組事項”。
此外,4月底剛與西藏信託和解,刪除失信被執行人信息的泰禾集團,因子公司未履行一筆13億元的還款義務,再次成為被執行人。
流動性承壓之下,泰禾集團對外釋放消息正在洽談引入戰略投資者。
到了5月13日深夜,泰禾集團另一則公告進一步披露了引入戰投的細節,“控股股東泰禾投資正在籌劃公司引入戰略投資者事宜, 相關交易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權的變更。本次擬引入的戰略投資者的主要經營業務中包含房地產業務,本次籌劃的交易涉及有權部門的事前審批。”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亦從泰禾方面獲悉,“戰投方可能是央企或國企”。此外,不排除黃其森讓出大股東的位置。
深夜宣佈終止重組
4月28日,泰禾集團一紙公告申請停牌,宣佈擬籌劃發行股份購買控股股東泰禾投資集團持有的永興達100%股權,永興達旗下擁有泰禾人壽保險有限公司100%股權和泰禾人壽保險有限公司99.85%股權 。
如果收購完成,泰禾集團將在地產業務之外,獲得一塊保險資產。
5月8日,泰禾集團進一步披露,公司與相關各方正積極推進本次交易包括開展中介機構的選聘以及組織開展盡職調查、審計、評估等工作;研究並溝通必要的事前審批工作;與泰禾投資及各相關方在已簽署的框架協議基礎上,溝通研究重組事項的具體方案,並根據各項規則要求編制交易預案及相關文件。
但蹊蹺的是,在此之前的5月1日,泰禾人壽官網卻發佈了這樣一則聲明“有關泰禾人壽的母公司泰禾投資集團,與泰禾集團早前簽署《收購框架協議書》中的擬收購方案……泰禾人壽已向母公司作出查詢,母公司已停止研究是次資產重組的可行性,並決定中止重組所涉及的收購方案。”
對此,深交所於5月12日晚間火速下發關注函,要求泰禾集團説明泰禾人壽關於重組事項中止的聲明與其5月8日披露的重組事項進展是否相互矛盾及具體原因,詳細説明停牌至今推進本次重組的具體工作及進展。
5月13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撥通泰禾人壽公開電話,對方稱“不清楚情況,只提供保單諮詢業務”。而泰禾集團相關人士則回覆稱,“以上市公司後續回覆監管問詢的公告為準。”
對此,知名地產分析師嚴躍進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分析指出,“泰禾集團有意培育旗下保險業務,不過從雙方矛盾的説法可以看到,泰禾集團大股東旗下資產的控股權、經營權模糊不清,能否納入上市公司,存在一些不確定性”。
但到了5月13日深夜,泰禾集團突然宣佈終止上述重組事項。
797億元對外擔保
除了重組進程戛然而止之外,泰禾集團的資金狀況也是市場關注焦點。
在4月中旬成為被執行人的危機消除不久,5月12日泰禾集團因子公司未履行還款義務,再次被列為被執行人。
最近的一次被執行情況是,泰禾集團於5月6日被北京市第二中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13.44億元,源於全資子公司北京泰禾嘉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未及時償還13億元借款。
2018年3月,北京泰禾嘉信與華能信託簽訂合同,華能信託以收益權轉讓及回購的方式向北京泰禾嘉信發放項目收益權轉讓價款13億元,期限為2018年3月至2020年3月。泰禾集團控股子公司北京僑禧投資有限公司對合同項下的項目收益權回購及回購價款支付義務承擔連帶責任,泰禾集團為前述義務提供了連帶責任擔保,上市公司實控人黃其森亦提供了連帶責任擔保。
由於2020年一季度,項目公司北京泰禾嘉信銷售及回款受到嚴重影響,未能按時支付回購價款,華能信託遂於2020年5月6日申請執行,項目公司、項目公司的連帶回購義務人北京僑禧、北京泰禾錦輝置業有限公司以及為該項回購義務提供擔保的泰禾集團及黃其森承擔連帶責任而被法院列為被執行人。
而在此前的4月20日,由於全資子公司北京泰禾嘉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5億元借款逾期事項,泰禾集團已被北京市第一中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4.92億元。
記者梳理發現,截至5月12日公告,泰禾集團共有14條被執行人信息,涉及北京市第二中院、北京市第一中院、杭州市上城區法院、上海市寶山區法院、重慶市渝北區法院等,涉及執行標的累計金額18.97億元。
對此,泰禾集團回覆深交所問詢函稱,“經初步核查,公司目前已出現實質性逾期的債務超過目前已披露的被擔保人債務逾期事項的18.36億元,公司預計於5月15日前完成核查,並詳細完整回覆該問題。”
公告透露的另一個關鍵細節是,截至5月12日,泰禾集團實際對外擔保餘額797.29億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權益的431.93%,其中的96.44%,即768.9億元是對全資、控股子公司的擔保以及全資、控股子公司之間的相互擔保;剩餘的3.56%,即28.4億元是對參股公司的擔保。
而截至2019年三季度末,泰禾集團負債合計1942.4億元,其中流動負債合計1194.7億元,賬面上貨幣資金為147.3億元。
目前,泰禾集團的年報仍然“難產”,不過,其業績預告顯示,預計2019年實現營收237.48億元,同比下降23.36%,淨利潤8.27億元,同比下降6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