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1月3日電 3日盤後,隆鑫通用發佈公告稱,近日收到重慶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3】52號(關於對隆鑫通用動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塗建華、王建超、汪瀾、龔暉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下簡稱“《決定書》”)。
來源:公司公告
《決定書》顯示,2023年6月14日,隆鑫通用實際控制人暨時任董事長塗建華代表公司簽訂了《華睿千和聚財精選一百六十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6月15日,公司全額支付基金合同項下人民幣7億元申購款(合同解除後已全額追回)。
重慶證監局表示,公司未按規定就該委託理財事項履行董事會決策程序並披露有關董事會決議,違反了《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第三十三條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十二條的相關規定。
公司實際控制人暨時任董事長塗建華、時任財務總監王建超、時任副總經理汪瀾、時任常務副總經理龔暉未按照《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第二十一條、第五十三條和《信披辦法》第四條的規定履行忠實勤勉義務,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根據《信披辦法》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的規定,重慶證監局決定對隆鑫通用及塗建華、王建超、汪瀾、龔暉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公開資料顯示,隆鑫通用產品主要包括兩輪摩托車、三輪摩托車、摩托車發動機、全地形車、通用機械和充電樁等。公司實際控制人為塗建華。
業績方面,2023年前三季度,隆鑫通用營業收入93.64億元,同比降1.46%;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7.91億元,同比降0.41%。
二級市場上,截至11月3日收盤,隆鑫通用報5.55元/股,公司總市值114億元。(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