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銀理財被罰710萬:理財產品未與所投資資產相對應等

  中新經緯10月20日電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20日發佈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因存在理財產品未與所投資資產相對應等八項違法違規事實,工銀理財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罰款710萬元。

工銀理財被罰710萬:理財產品未與所投資資產相對應等

  來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

  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工銀理財存在的違法違規事實為:

  一是通過混同賬户歸集理財產品收益並支付費用,未做到理財產品之間相分離;

  二是理財產品未與所投資資產相對應;

  三是理財產品期限管理和估值方法不符合監管規定;

  四是對理財產品投資資產風險管理不到位;

  五是合作機構管理存在缺陷;

  六是未按規定披露理財產品淨值;

  七是未穿透登記理財產品所持有資產管理計劃等的底層持倉情況;

  八是理財產品信息登記不及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及相關審慎經營規則,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對工銀理財罰款710萬元。(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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