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23日訊 今日,浙江物產環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物產環能”,603071.SH)打開漲停板。截至收盤,物產環能報33.50元,漲幅3.05%,成交額24.68億元,振幅13.69%,換手率71.79%,總市值186.91億元。
物產環能於2021年12月16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上市當日收報22.20元,漲幅43.97%。隨後4個交易日,該股一字漲停,分別收報24.42元、26.86元、29.55元、32.51元。
物產環能的主營業務是環保能源綜合利用服務,包括煤炭流通業務和熱電聯產業務,其中熱電聯產業務在提供蒸汽、電力(含燃煤發電、生物質發電及污泥發電)及壓縮空氣的同時,可為客户提供污泥處置等服務。
物產中大為物產環能控股股東,本次發行前,物產中大直接持有公司66.00%股權,通過物產金屬和物產國際間接持有公司4.00%股權,本次發行後,物產中大直接持有公司54.12%股權,通過物產金屬和物產國際間接持有公司3.28%股權。物產中大為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其股票代碼為600704.SH。截至上市公告書刊登日,國資公司為物產中大控股股東,為物產環能間接控股股東。浙江省國資委分別通過國資公司及交通集團間接持有物產中大25.41%及17.17%股權,為物產中大實際控制人,亦為物產環能實際控制人。
物產環能於2021年9月29日過會,中國證監會第十八屆發行審核委員會2021年第106次發審委會議提出問詢的主要問題為:
1、發行人收購秀舟熱電、富欣熱電確認較大金額商譽,報告期計提商譽減值。請發行人代表説明:(1)收購秀舟熱電、富欣熱電定價依據及公允性;(2)富欣熱電和秀舟熱電的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是否與發行人及控股股東的董監高及其近親屬存在關聯關係、資金往來或其他利益安排,在富欣熱電出現事故且需關停的情況下,發行人仍收購其股權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其他安排或向自然人輸送利益的情形;(3)富欣熱電盈利不及預期是否導致商譽及經營性資產存在減值跡象,報告期各年減值測試採用的主要假設依據及合理性,減值測試時與收購時採用的主要假設是否存在差異,結合2017年發生管道爆裂事故的影響説明差異原因及合理性,減值準備計提金額及期間是否合理;(4)秀舟熱電盈利不及預期的原因是否可逆轉,報告期各年減值測試採用的主要假設依據及合理性,減值測試時與收購時採用的主要假設是否存在差異,説明差異原因及合理性,計提金額及期間是否合理充分;(5)富欣熱電及秀舟熱電整合計劃、2021年上半年各主要運營指標,2021年上半年兩家熱電企業商譽減值假設的主要參數是否合理謹慎,商譽減值計提是否充分。請保薦代表人説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發行人報告期內受到多項行政處罰,2017年末發生“12·23”事故(屬於較大特種設備安全責任事故)。請發行人代表説明:(1)行政處罰次數較多的原因,發行人相關整改措施及有效性,安全生產內控制度是否健全並有效執行,行政處罰事項是否已充分披露;(2)“12·23”事故等違法行為是否屬於導致重大人員傷亡、社會影響惡劣並被處以罰款以上行政處罰的事項,認定不構成“重大違法”的依據是否充分,是否構成本次發行上市的障礙。請保薦代表人説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3、發行人報告期煤炭流通業務收入佔發行人營業收入比例較高。請發行人代表:(1)結合煤炭流通業務採購及銷售付款時間及結算安排產生的現金流差額,應收應付票據開具及融資安排,説明開展煤炭流通業務的商業合理性和必要性,是否為貿易性融資業務;(2)説明發行人是否存在現金償付或收取、存貨盤虧或失控等風險事項,相關內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3)説明煤炭流通業務報告期的毛利率及淨利率,與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是否一致;是否出現過毛利率為負的情況,相關風險是否充分披露;(4)説明同為供應商及客户的情況及合理性,貨物流是否真實,收付款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利益輸送。請保薦代表人説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據界面新聞報道,招股書顯示,物產環能旗下擁有包括秀舟熱電在內的20家公司。公司通過秀舟熱電間接持有富欣熱電100%的股份。富欣熱電屬於公司熱電聯產項目組成部分。
2017年12月23日,富欣熱電發生鍋爐支管爆裂事故,造成6人死亡、3人重傷。根據《事故調查報告》,事故直接原因為“事故管段材質不符合設計要求”,事故原因包括工程管理混亂、違規建設熱電聯產項目、應急管理缺失及應急處置不及時等。該事故被認定為較大事故,富欣熱電為責任方。因該次事故,物產環能實際發生損失1332.56萬元。
物產環能本次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發行數量為1.00億股,均為新股,無老股轉讓,發行價格為15.42元/股,保薦機構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丁旭、鄧睿。物產環能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15.49億元,扣除發行費用後,募集資金淨額為14.88億元。
物產環能最終募集資金淨額比原計劃少876.8萬元。物產環能於2021年12月3日披露的招股説明書顯示,公司擬募集資金14.97億元,分別用於金華金義新區農林生物質焚燒熱電聯產項目、海鹽經濟開發區浙江物產山鷹熱電有限公司公用熱電項目、桐鄉泰愛斯環保能源有限公司氣熱聯供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物產環能本次公開發行新股的發行費用總額為6042.38萬元,其中保薦機構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獲得承銷及保薦費用4602.15萬元。
2018年-2020年,物產環能的營業收入分別為355.11億元、323.25億元、300.64億元;歸屬於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分別為4.62億元、4.90億元、5.03億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分別為3.84億元、4.15億元、4.86億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為11.54億元、11.97億元、4.03億元。
2021年1-9月,物產環能營業收入為401.32億元,同比增長72.24%;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6.96億元,同比增長121.03%;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6.71億元,同比增長110.23%。2021年1-9月,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為3.70億元,同比下降43.89%。
根據公司當前業務的實際經營情況、基於2021年1-9月審閲數據,物產環能預計2021年全年可實現營業收入521.32億元至621.32億元,較去年增長73.40%至106.67%;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7.25億元至9.00億元,較去年增長44.18%至78.88%;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為6.80億元至8.55億元,較去年同期增長39.90%至7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