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一時爽,還款兩行淚”。一句看似玩笑的話,卻道出了不少信用卡持卡人的心聲。
近幾年,越來越多的人習慣於超前消費,使用信用卡進行分期,以解“燃眉之急”。往往這時,不少信用卡用户也會收到銀行客服的“關心”電話,被詢問“某筆消費金額要不要做分期”“是否有還款壓力”等等……但是,看似簡捷、省事的分期產品卻常常被持卡人扣上“坑人”的“帽子”。
多位業內人士戲言,信用卡分期業務可以擠出不少“水分”。那麼,信用卡分期在緩解用户資金壓力的同時,持卡人到底是賠是賺?《證券日報》記者通過多日調查走訪,從自動分期業務入手,給持卡人算了一本“賬”。
消費10元即可分期 持卡人吐槽“被自動分期”
9月9日,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佈的《關於2021年第二季度銀行業消費投訴情況的通報》中,較為直觀的數據是,2021年第二季度,中國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接收並轉送的銀行業消費投訴中,涉及信用卡業務投訴46273件,同比增長37.2%,佔投訴總量的54.8%。
《證券日報》記者連日走訪調查發現,信用卡亂收費已成為消費者“吐槽”的重災區,其中自動分期、高額年費、天價掛失費等均“榜上有名”。持卡人吐槽的“被自動分期”正成為詬病較多的領域。
日前,楊小姐(化名)反映,自己信用卡被自動分期。“某銀行信用卡未經本人同意,將當期消費自動轉入分期。”事後楊小姐經過與銀行諮詢溝通,得知此卡在賬單日會自動轉入分期。據楊小姐講述,在辦理信用卡時,該行辦卡工作人員僅稱該卡為一般信用卡,自己也並未仔細閲讀相關使用條款,根本不清楚此卡在賬單日會自動轉入分期。轉入分期後手續費自然也會接踵而至。
楊小姐反映的情況不是個例,記者多方探詢發現,周邊大多數持卡人對“自動分期”業務均不太瞭解。“我一般都是設置自動還款,並不會仔細看信用卡賬單,甚至不知道自己的信用卡是否是自動分期信用卡。”習慣使用信用卡消費的張先生對《證券日報》記者講述。
根據某銀行信用卡使用條款顯示,所謂自動賬單分期付款業務是指持卡人一次性申請簽約綁定,以後無需每次電話(或通過其他方式)申請賬單分期的業務。
隨着調查的深入記者發現,通常情況下銀行自動分期一般分為6期、12期、24期、36期不等。持卡人只要每期賬單刷卡消費達到約定金額,便會將該筆業務自動處理成分期業務,有的銀行甚至消費金額超過10元即可自動分期。
對於分期後每月所需手續費各家銀行不盡相同,大多數銀行6期和12期每個月所需繳納手續費均為本金的0.7%左右。記者以此算了一筆賬,例如,1萬元辦理6期分期業務,那麼每個月需多還70元手續費。同時,大多銀行鼓勵持卡人辦理週期較長的分期業務,即辦理分期時間越長,每個月手續費用越低,並用每個月手續費用打折來吸引持卡人辦理業務。
某銀行官方客服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辦理自動分期業務,每個月手續費根據持卡人自身的信用情況,信用良好的用户經審核後會給予一定折扣。”例如,在分36期情況下,某銀行給予記者手續費折扣僅為本金的0.29%。
較大的折扣往往會吸引一些持卡人辦理業務,但記者深入瞭解後發現,銀行給出的手續費折扣往往具有時效性,也就是説,上述折扣僅在一定時間內有效,而這往往會被持卡人忽略。
“這樣容易使持卡人誤解,以為自己辦理的分期業務手續費一直是較低折扣,簡單的分期手續費‘搬家術’卻坑了不少人。”易觀高級分析師蘇筱芮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另有持卡人向《證券日報》記者“吐槽”,自己曾在某筆大額消費支出後收到銀行短信,提示其新增消費滿足分期標準,是否辦理自動分期業務。李女士表示:“對銀行業務不太瞭解的情況下,有時只想辦理一次分期業務,卻變成了只要達到一定金額就會開始自動分期。”
零壹研究院院長於百程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銀行的信用卡分期業務是銀行的重要收入來源之一,在競爭加劇和業績壓力下,分期產品的營銷加劇,信用卡經常出現過度營銷或違規營銷情況,有些業務“誤導”其實可以避免,例如在營銷的過程中應盡到告知義務。
自動分期申請易取消難 監管正“出手”整治
自動分期申請易但取消卻難。《證券日報》記者發現,如果持卡人想取消,就沒有那麼簡單了。對於自動分期業務,多數銀行不能通過簡單方式進行取消操作,需要補齊相關費用的同時,由人工客服提交相關流程,審核通過後才能取消該項業務。
在走訪中,《證券日報》記者注意到,通常使用信用卡持卡人並不會仔細閲讀條款,而辦理業務工作人員又未盡到詳盡告知義務的前提下,持卡人往往容易“被坑”。
蘇筱芮稱,“大多數案例發生在金融機構提示不明確,在消費者默認一些條款,且不明晰的情況下,被動選擇分期業務,這種問題較為突出。”由於‘被分期’等關鍵信息通常‘不顯眼’,分期費用雖然會列示在信用卡賬單裏,但持卡人容易忽略,從而引發消費糾紛。
除了金融機構方存在一定問題之外,持卡人自身也存在一定問題。第一,誤辦理,持卡人有時會收到銀行方邀請辦理分期業務電話,以分期手續費折扣為由讓持卡人辦理,持卡人往往不去仔細瞭解業務,就被折扣吸引辦理業務;第二,滿額自動分期,此種情況一般是申請信用卡時,有的頁面可能會有辦理自動分期的選項,持卡人勾選後,消費達到標準就會自動辦理分期;第三,則是持卡人本身申請的就是自動分期信用卡,這一類卡片本身就具備分期功能。卡中的消費達到規定金額,即會自動進行分期。
雖然信用卡收費套路較多,但種種跡象表明,監管層正在加強整治相關亂象,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記者注意到,今年以來,多家銀行因侵害金融消費者權益收到監管機構罰單。例如,今年7月份,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針對某銀行開出了超百萬元的罰單;還對一家股份行作出了通報,通報稱,該行為增加信用卡分期業務收入,默認勾選自動分期起始金額,侵害消費者自主選擇權等等,可以看出,上述監管方向均“劍指”消費者權益方面。
日前,有銀行發佈《信用卡暫停客户申請自動分期業務的公告》稱,因我行業務調整,擬於2021年8月31日起,陸續在各渠道暫停客户申請自動分期業務。
星智金融研究院研究員黃大智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近些年,監管機構對維護金融消費者權益方面已顯示出趨嚴態勢。對於消費者而言,金融機構雖有告知義務,但自身在辦理信用卡或刷卡消費時,也需注意所使用信用卡品類及用卡的相關條款。
於百程表示:“信用卡投訴量的大幅上升,反映了該業務在消費者權益保護層面的諸多問題,這也正成為監管方處罰的主要領域。對於個人來説,要做好信用卡管理,需留意收費、利率、還款方式等條款,避免‘踩坑’。”
蘇筱芮建議,持卡人首先需要明白,信用卡只有在免息期內全額還款才是免費的,其他收費方式需要多關注、多‘留神’;不要為了所謂的分期禮品、分期優惠而辦理分期,而是要根據自身需求來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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