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編者按:3月18日,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聚和股份”)將首發上會,保薦機構為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鄭旭、尹澤文。聚和股份擬於上交所科創板上市,公開發行股票不超過2800.00萬股,全部為新股發行。公司擬募集資金10.27億元,其中2.73億元用於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產3000噸導電銀漿建設項目(一期),5400.00萬元億元常州工程技術中心升級建設項目,7.00億元用於補充流動資金。
2018年至2021年,聚和股份的營業收入分別為2.18億元、8.94億元、25.03億元、50.84億元,其中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為2.18億元、8.93億元、25.02億元、50.66億元;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分別為498.58萬元、7077.61萬元、1.24億元、2.47億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分別為81.69萬元、7100.00萬元、1.56億元、2.45億元。
2018年至2021年,聚和股份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為1.83億元、7.00億元、19.62億元、45.23億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為-5429.76萬元、-2.07億元、-8.15億元、-10.58億元。
2018年至2021年,公司的主營業務收現比分別為0.84、0.78、0.78、0.89,淨現比分別為-10.89、-2.93、-6.56、-4.29。
聚和股份在回覆中國經濟網記者採訪時表示,營運資金佔用較大主要由於採購付款、銷售回款之間存在的時間差產生了資金缺口,在公司銷售規模持續擴大的情況下,公司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持續為負數。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聚和股份應收賬款餘額分別為1.84億元、4.17億元、8.29億元,應收賬款賬面價值分別為1.74億元、3.83億元、7.74億元;應收票據及應收款項融資分別為1.94億元、6.54億元、10.88億元。
報告期內,公司收入規模持續擴大導致各期末應收款項餘額快速增長。2021年末,公司應收賬款與應收銀行承兑匯票(包括應收票據、應收款項融資)餘額合計為19.17億元,佔當期營業收入比例為37.72%,佔比較高。
聚和股份在回覆採訪時表示,公司應收款項融資、應收票據為銀行承兑匯票,承兑風險較低,公司亦可以質押借款、票據貼現等方式融通資金,回款政策。公司應收賬款賬齡基本集中在一年以內且期後回款情況良好,應收賬款週轉速度較快,應收賬款尚回收不存在重大風險。
2019年至2021年,聚和股份的研發費用分別為3893.36萬元、9337.33萬元、1.61億元,佔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為4.35%、3.73%、3.16%。同行業可比公司的研發費率分別為4.42%、4.83%、3.49%。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擁有的境內外專利權共306項,其中20項為原始取得,286項為繼受取得。
聚和股份對中國經濟網記者表示,公司在外購專利之前已經積累了多項核心技術,主要產品也得到了諸多下由於公司收入規模增長較快使得研發費用率有所下降。遊知名客户認可並與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係。公司此基礎上,通過外購專利進一步增強技術及專利壁壘、增進技術實力、提升核心競爭力,穩固公司在行業中的優勢地位。
據公開信息,Solar Paste目前系江蘇索特全資子公司。2021年8月31日,江蘇索特以公司製造、銷售的單晶硅正銀系列漿料產品落入了專利號為201180032359.1、201180032701.8的發明專利所要求的保護範圍,侵害了其合法權益為由,向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兩起以公司為被告的專利侵權訴訟,請求法院判決公司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其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每案各1億元。
2021年9月1日,Solar Paste向美國特拉華州地區法院提起了以公司、東方日升、美國日升為被告的專利侵權訴訟。Solar Paste認為公司製造的正面銀漿產品落入了其擁有的編號為US7767254、US8497420、US8889979、US8889980、US8895843的5項美國專利要求的保護範圍,東方日升使用公司的導電漿料製造太陽能電池並銷售至美國損害了其利益,Solar Paste請求法院確認被告存在專利侵權行為並頒佈永久禁制令以禁止被告進一步的侵權行為,同時向其賠償包括過去侵權損害賠償、惡意侵權三倍罰款、合理的律師費用以及其他費用在內的各項損失。
聚和股份在回覆中國經濟網記者採訪時表示,公司高度重視並已積極應對同行業競爭對手在公司上市關鍵階段提起的專利訴訟,目前相關訴訟尚未開庭審理,公司的生產經營也未因訴訟造成不利影響,仍然保持着較快的發展速度。
主營新型電子漿料 IPO擬募資10億其中7億補流
自成立以來,聚和股份始終專注於新材料、新能源產業,是一家專業從事新型電子漿料研發、生產和銷售的高新技術企業,目前主要產品為太陽能電池用正面銀漿。
截至招股説明書籤署日,劉海東直接持有公司1237.9350萬股股份,持股比例為14.7530%,通過其控制的寧波鵬季、寧波鵬翼、寧波鵬曦、寧波鵬騏間接控制公司11.0202%的股份,通過其一致行動人岡本珍範(OKAMOTO KUNINORI)、朱立波、蔣欣欣、張曉梅、敖毅偉合計控制公司6.4243%的股份。劉海東直接持有和間接控制公司32.1975%的股份,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聚和股份擬於上交所科創板上市,公開發行股票不超過2800.00萬股,全部為新股發行,原股東不公開發售股份,最終發行數量經中國證監會註冊後確定。本次發行股數佔發行後總股本的比例不低於25.00%。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為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鄭旭、尹澤文。
公司擬募集資金10.27億元,其中2.73億元用於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產3000噸導電銀漿建設項目(一期),5400.00萬元億元常州工程技術中心升級建設項目,7.00億元用於補充流動資金。
聚和股份選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第2.1.2條第(一)款的上市標準: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10億元,最近兩年淨利潤均為正且累計淨利潤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10億元,最近一年淨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人民幣1億元。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連負
2018年至2021年,聚和股份的營業收入分別為2.18億元、8.94億元、25.03億元、50.84億元,其中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為2.18億元、8.93億元、25.02億元、50.66億元;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分別為498.58萬元、7077.61萬元、1.24億元、2.47億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分別為81.69萬元、7100.00萬元、1.56億元、2.45億元。
2018年至2021年,聚和股份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為1.83億元、7.00億元、19.62億元、45.23億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為-5429.76萬元、-2.07億元、-8.15億元、-10.58億元。
2018年至2021年,公司的主營業務收現比分別為0.84、0.78、0.78、0.89,淨現比分別為-10.89、-2.93、-6.56、-4.29。
聚和股份在回覆中國經濟網記者採訪時表示,公司營收和淨利激增主要由於下游市場需求旺盛且公司具備較強的市場競爭力等原因所致,具有合理性。營運資金佔用較大主要由於採購付款、銷售回款之間存在的時間差產生了資金缺口,在公司銷售規模持續擴大的情況下,公司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持續為負數。
分紅2000萬元
報告期內,聚和股份分紅一次,分紅金額為2000萬元。
2020年10月9日,公司召開2020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並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2020年上半年利潤分配的議案》,同意將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累計可分配利潤中的2000萬元分配給全體股東,公司各股東按照出資比例進行分配。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前述利潤分配方案已實施完畢。
應收賬款大幅增長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聚和股份應收賬款餘額分別為1.84億元、4.17億元、8.29億元,應收賬款賬面價值分別為1.74億元、3.83億元、7.74億元。
報告期各期末,聚和股份應收票據及應收款項融資分別為1.94億元、6.54億元、10.88億元。
報告期內,公司收入規模持續擴大導致各期末應收款項餘額快速增長。2021年末,公司應收賬款與應收銀行承兑匯票(包括應收票據、應收款項融資)餘額合計為19.17億元,佔當期營業收入比例為37.72%,佔比較高,其中:應收賬款餘額為8.29億元、應收銀行承兑匯票(包括應收票據、應收款項融資)餘額為10.88億元。
聚和股份在回覆採訪時表示,公司2020年末應收款項融資、應收票據餘額合計為6.54億元,均為銀行承兑匯票,承兑風險較低,公司亦可以質押借款、票據貼現等方式融通資金,回款政策。公司2020年末應收賬款餘額為4.17億元,賬齡基本集中在一年以內且期後回款情況良好,應收賬款週轉速度較快,應收賬款尚回收不存在重大風險。
研發費用率下滑
2019年至2021年,聚和股份的研發費用分別為3893.36萬元、9337.33萬元、1.61億元,佔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為4.35%、3.73%、3.16%。同行業可比公司的研發費率分別為4.42%、4.83%、3.49%。
聚和股份表示,報告期內,公司為保證產品的質量、提升市場競爭力,不斷加大對主要產品的研發投入,公司2019年到2021年研發投入複合增長率達103.09%,高於同行業可比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擁有的境內外專利權共306項,其中20項為原始取得,286項為繼受取得。
上述52項繼受取得的境內專利中,1項專利系受讓自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於2016年12月20日與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人廣東高航知識產權運營有限公司簽署了《技術轉讓服務合同》;剩餘51項均系受讓自三星SDI。
上述234項繼受取得的境外專利均系受讓自三星SDI,具體受讓情況如下:公司於2020年12月4日與三星SDI、無錫三星簽署了《資產購買協議》,公司以800萬美元價格向三星SDI、無錫三星購買了與光伏銀漿生產相關的設備及境內外專利或專利申請權、非專利技術及專利交叉許可等無形資產。截至2020年12月31日,《資產購買協議》涉及的設備及非專利技術已完成交付並歸屬於公司所有,專利及專利申請權已完成交割並由公司辦理相關權利人變更手續。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除已經失效的2項韓國專利,公司擬不再辦理其專利權人變更登記手續外,公司已完成全部境內外專利的權利人變更登記手續。
聚和股份對中國經濟網記者表示,公司在外購專利之前已經積累了多項核心技術,主要產品也得到了諸多下由於公司收入規模增長較快使得研發費用率有所下降。遊知名客户認可並與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係。公司此基礎上,通過外購專利進一步增強技術及專利壁壘、增進技術實力、提升核心競爭力,穩固公司在行業中的優勢地位。
涉及專利侵權訴訟
Solar Paste於2021年2月8日成立於美國特拉華州,其分別於2021年4月23日、2021年4月26日通過轉讓方式取得名稱為“包含鉛-碲-鋰-氧化物的厚膜漿料以及它們在半導體裝置製造中的用途”、“包含鉛-碲-鋰-鈦-氧化物的厚膜漿料以及它們在製造半導體裝置中的用途”的發明專利權,專利號分別為201180032701.8、201180032359.1。
江蘇索特成立於2020年11月27日,據公開信息,Solar Paste目前系江蘇索特全資子公司。2021年8月31日,江蘇索特以公司製造、銷售的單晶硅正銀系列漿料產品落入了專利號為201180032359.1、201180032701.8的發明專利所要求的保護範圍,侵害了其合法權益為由,向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兩起以公司為被告的專利侵權訴訟,請求法院判決公司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其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每案各1億元。據江蘇索特稱,其通過許可方式於2021年8月16日從Solar Paste獲得了上述專利的使用權(備案證書顯示其為普通許可)及訴權。
2021年9月1日,Solar Paste向美國特拉華州地區法院提起了以公司、東方日升、美國日升為被告的專利侵權訴訟。Solar Paste認為公司製造的正面銀漿產品落入了其擁有的編號為US7767254、US8497420、US8889979、US8889980、US8895843的5項美國專利要求的保護範圍,東方日升使用公司的導電漿料製造太陽能電池並銷售至美國損害了其利益,Solar Paste請求法院確認被告存在專利侵權行為並頒佈永久禁制令以禁止被告進一步的侵權行為,同時向其賠償包括過去侵權損害賠償、惡意侵權三倍罰款、合理的律師費用以及其他費用在內的各項損失。
截至招股説明書籤署日,上述案件均未開庭審理,案件審理結果存在一定不確定性。
聚和股份在回覆採訪時表示,公司高度重視並已積極應對同行業競爭對手在公司上市關鍵階段提起的專利訴訟,目前相關訴訟尚未開庭審理,公司的生產經營也未因訴訟造成不利影響,仍然保持着較快的發展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