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客食品IPO信息披露涉嫌違規
不久前,江蘇益客食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益客食品”)創業板首發申請過會。益客食品系國內大型禽類食品龍頭企業,去年營業收入高達143.92億元,但歸母淨利潤僅為1.44億元,同比2019年下降高達61.67%。《經濟參考報》記者調查發現,益客食品還存在未披露報告期內多起環保處罰信息、因環境違法被移送公安機關等問題。業內人士就此認為,益客食品IPO信息披露涉嫌違規及其背後潛藏的環境污染問題,或對其上市構成實質性障礙。
報告期被罰近八十萬元處罰種類五花八門
報告期(指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下同)內,益客食品主動披露了12起行政處罰,罰款金額累計達76.69萬元;處罰種類可謂五花八門,涉及環保、税務、應急等多個方面。
《經濟參考報》記者注意到,益客食品在招股書中披露7起環境違法處罰,處罰事由涉及水污染、大氣污染等,罰款金額合計64萬元。在水污染方面,2018年2月和7月,益客食品因“以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未按照規定進行預處理,向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不符合處理工藝要求工業廢水”環境違法行為,被宿遷市宿豫區環境保護局分別處以1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合計20萬元;2017年12月20日,益客食品全資子公司徐州益客食品有限公司(簡稱“徐州益客”)因“需配套的環保設施未經環保部門驗收主體工程投入生產”,被邳州市環境保護局罰款10萬元。耐人尋味的是,該處罰由於徐州益客未能及時繳付前述罰款,邳州市人民法院於2019年4月3日作出“[2018]蘇0382行審260號”《行政裁定書》,裁定強制執行及加處罰款10萬元。
報告期內,益客食品全資子公司沭陽益客食品有限公司遭遇1次大氣污染處罰。2018年7月12日,因存在“通過不正常運行大氣污染防治設施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未按環評要求的頻次對所排放的水污染物自行監測、未採取措施防止排放惡臭氣體”等違法行為,該公司被沭陽縣環境保護局處以罰款13萬元。
益客食品旗下公司新建、改擴建項目中也屢遭環保部門處罰。2018年10月20日,新沂市環境保護局對益客食品全資子公司新沂眾客食品有限公司肉雞宰殺升級改造擴建項目未經環保審批擅自開工建設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3萬元;2018年6月29日,新沂市環境保護局對益客食品控股子公司新沂市大地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存在的“肉鴨升級改造擴建項目未經環保部門審批,擅自建設”違法行為,處以罰款4萬元;2015年6月25日,益客食品控股子公司新泰眾客瑞嘉食品有限公司(簡稱“眾客瑞嘉”)因“肉鴨屠宰項目的環境保護設施未經驗收,主體工程正式投入生產”,被新泰市環境保護局處以責令停止生產並罰款4萬元的處罰。2016年8月9日,新泰市人民法院作出“[2016]魯0982行審85號”《行政裁定書》,裁定準予執行上述處罰。眾客瑞嘉於2017年3月2日繳清上述罰款。
此外,益客食品報告期內還存在税務、應急等方面行政處罰5起,罰金合計12.69萬元。益客食品在招股書中表示,以上行政處罰均已取得相關處罰部門出具的不屬於重大違法違規證明。益客食品同時稱,公司及子公司報告期內生產經營符合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存在因違反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而受到重大行政處罰的情形。
多起環保處罰未披露涉嫌隱瞞重大違法行為
然而,《經濟參考報》記者調查發現,益客食品報告期內尚有多起環保處罰信息未披露,同時存在涉嫌違法以利用滲坑、暗管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記者登錄企查查、廣州綠網環境保護服務中心(非營利性環保組織)等公開網站查詢發現,2019年8月22日,濟寧市生態環境局鄒城市分局對益客食品控股子公司山東益客金鵬食品有限公司(簡稱“益客金鵬”)、益客食品全資子公司濟寧眾客食品有限公司(簡稱“濟寧眾客”)現場檢查發現,兩家企業均存在“未按取得的排污許可證規定對部分排放口進行監測”的違法行為。據此,濟寧市生態環境局鄒城市分局對兩家企業分別開出“濟環鄒罰[2019]60號”“濟環鄒罰[2019]62號”《行政處罰書》。
其中,“濟環鄒罰[2019]60號”處罰書顯示,益客金鵬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條、《排污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被責令改正並罰款2萬元,存在的違法行為主要包括“未對流量、懸浮物項目進行監測”等;“濟環鄒罰[2019]62號”處罰書顯示,濟寧眾客因“2019年1月、2月未對DW001排放口動植物油項目進行監測;自取得排污許可證後未對DW002排放口和DW003排放口懸浮物項目進行監測”等違法原因,被責令改正並罰款2萬元。
耐人尋味的是,《經濟參考報》記者登錄鄒城市人民政府官網“行政執法信息公示——行政處罰”板塊查詢發現,未能查詢到益客金鵬、濟寧眾客所對應的“濟環鄒罰[2019]60號”、“濟環鄒罰[2019]62號”《行政處罰書》。但有意思的是,記者查詢到了“濟環鄒罰[2019]61號”《行政處罰書》,該處罰書對應的違法主體為山東金鵬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山東金鵬”),是和益客金鵬、濟寧眾客同一天(即2019年8月22日)被濟寧市生態環境局鄒城市分局現場檢查並均被發現存在類似違法行為的企業。
《經濟參考報》記者輾轉獲得的一份《鄒城市環保局涉嫌環境違法適用行政拘留處罰案件移送書》(鄒環拘移[2018]20號)顯示,2018年4月3日,鄒城市環保局現場檢查發現,益客金鵬部分污水在其污水處理站處理,另一部分污水送至山東金鵬污水處理站處理,兩污水處理站經約定均由益客金鵬負責運營。現場檢查發現益客金鵬存有三處利用滲坑、暗管違法排污行為,鄒城市環保局工作人員對現場情況進行了攝像取證,對現場負責人進行了詢問,製作了現場檢查筆錄、調查詢問筆錄。2018年4月19日,鄒城市環保局作出鄒環拘移[2018]20號移送書並認定,益客金鵬涉嫌利用滲坑、暗管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法》第七條相關規定,適用行政拘留處罰,建議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環境行政處罰辦法》第十條將處罰種類歸納為8類,包括警告、罰款、責令停產整頓以及行政拘留等,其中行政拘留排列在第七類。江蘇擎天柱律師事務所律師潘衞國指出,根據鄒城市環保局作出的“鄒環拘移[2018]20號”移送書相關情形,益客金鵬已涉嫌重大環境違法,其違法情節或構成重大違法,應在招股書中予以公開披露。記者遍覽益客食品招股書,未能發現關於上述違法事件的任何信息。
因污染遭羣眾舉報屢登環保督察黑名單
《經濟參考報》記者檢索公開信息發現,益客食品本次IPO募投項目實施主體之一為濟寧眾客,該公司曾因環境違法問題被中央環保督察組多次通報督辦。招股書披露,益客食品本次擬公開發行股票不超過4489.80萬股,擬募集資金10.61億元,其中1.24億元將用於濟寧眾客肉鴨屠宰線項目建設。
公開信息顯示,濟寧眾客因環境污染問題多次被羣眾舉報,同時屢遭中央環保督察組通報督辦。2017年8月24日,山東省生態環境廳發佈的《中央環保督察組向山東轉辦羣眾信訪舉報件及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第四批)》顯示,針對濟寧眾客“環境管理不到位、污水調節池覆蓋板部分鏽蝕老化、有異味溢出”等問題,鄒城市環保局下達《關於責令濟寧眾客進行環保整治的通知》,並對其處罰3萬元;同年8月28日,《中央環保督察組向山東轉辦羣眾信訪舉報件及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第八批)》顯示,濟寧眾客因被舉報存在排放刺鼻氣味問題,被再次責令改正;同年9月7日,《中央環保督察組向山東轉辦羣眾信訪舉報件及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第十八批)》顯示,針對濟寧眾客污水處理站異味氣體收集處理不完全的問題,鄒城市環保局8月24日責令該公司停產整治。停產整治期間,排查出25個問題。
此外,2021年5月19日,泰安市人民政府官網發佈的《山東省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信訪舉報查處情況表(第一、二批)》稱,針對信訪人反映益客食品全資子公司山東眾客食品有限公司新泰分公司承包的進行肉鴨養殖的泰安市龍山鹿苑養殖專業合作社排放異味氣體問題,泰安市生態環境局新泰分局執法人員下達了《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該公司針對養殖場存在的問題限期進行整改;此前的5月3日,濟寧市生態環境局發佈的《濟寧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轉辦件邊督邊改情況一覽表(第十八批)》顯示,針對羣眾反映濟寧眾客張莊生態養殖園養鴨場運輸過程中鴨糞散落情況嚴重、氣味刺鼻難聞等問題,鄒城市畜牧業發展中心及張莊鎮人民政府要求該養殖園加強發酵後還田糞污運輸管理並按時噴灑除臭劑、減少異味。
就上述問題,《經濟參考報》記者致電致函益客食品採訪,截至發稿時未有回覆。針對益客食品存在的其他問題,本報將持續給予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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