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金融支持科創體系,這不僅是“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的明確要求,也是廣大科技型企業的殷切期盼。在實現這一目標的過程中,重點是要完善信貸支持科技的體制機制、創新信貸產品體系,如探索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貸款、信用貸款等。
日前,北京銀保監局、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北京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相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銀行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力爭實現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年累放貸款金額逐年合理增長;已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業務的,力爭實現年累放貸款金額較上年增速不低於20%。
筆者認為,對於普遍缺乏抵押物及信用信息的初創型科技企業來説,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着實是一場“及時雨”,能夠讓企業的“知產”變“資產”,進一步提升融資便利度。
但需要注意的是,儘管備受重視,但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落地效果並不盡如人意,有些甚至變成了“擺設”——在給科技型企業授信時,銀行仍沿用傳統標準,並未將知識產權作為主要授信因素,但同時,銀行又給傳統信貸產品“套”上了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外衣,將其作為應對監管考核的“門面”。
為何會出現以上現象?好政策為何難落地?主要問題集中在三方面,即知識產權價值評估難、處置變現難、信用風險不易控制,銀行在推進的過程中可謂“攔路虎”眾多。
首先,由於我國目前的知識產權評估體系並不完善,知識產權價值面臨“評估難”。眾所周知,作為質押物,銀行要根據某項知識產權的價值來決定其可以擔保的貸款額度,但問題是由誰來評估?由於“隔行如隔山”,各家銀行普遍缺乏能“看懂”知識產權價值的專業型人才,那麼評估工作就自然落到了第三方機構。但第三方評估也面臨兩個問題:一是評估是否準確、是否有公信力;二是評估費用由誰來出,如果由企業承擔,那麼無疑將抬高小微企業的綜合融資成本。
其次,一旦企業無法償還貸款,知識產權的處置、流轉也較困難,銀行常常面臨質押物無法變現的窘境。筆者在調研採訪中發現,若某項知識產權在授信評估時價值為300萬元,銀行放款100萬元,後續企業出現了無法償債的情況,銀行需要將質押物處置變現,但最終卻只能變現20萬元或者30萬元,如此巨大的風險缺口,足以阻礙該項業務的推進腳步。
再次,知識產權質押的登記耗時長,難以滿足小微企業“短、頻、急”的融資需求。筆者在調研中發現,如果是專利權質押,企業去當地的知識產權局辦理相關手續即可,用時較短通常為一週;但如果涉及版權質押,手續則普遍耗時較長,企業需要去國家知識產權局查詢、認定,過程長達一個月至兩個月。
為了有效緩解上述問題,筆者建議,接下來要重點完善知識產權質押的處置流轉體系,提高知識產權交易的活躍度;同時,進一步完善風險分擔機制,用好貼息貼費政策,豐富風險補償渠道,讓好政策真正落地生根、惠及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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