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外期權業務相關內部制度不健全 證監會對華泰證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

【場外期權業務相關內部制度不健全 證監會對華泰證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財聯社6月2日電,證監會今日發佈處罰決定書表示,華泰證券部分場外期權合約個股掛鈎標的超出當期融資融券範圍,違反了《證券公司場外期權業務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的規定;未對部分期限小於30天的場外期權合約出具書面合規意見書,違反了《證券公司場外期權業務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的規定;場外期權業務相關內部制度不健全,內部流程執行不規範,未按要求進行衍生品准入管理。證監會決定對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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