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晨債券違約風波升級!招商證券收警示函,引發風控缺失質疑
上市公司監管不僅關注公司應予以披露的信息,同時關注此行為的合規性。本週深圳上市公司聲譽風控榜存在3家企業因信息披露不規範而收到警示函等,其中東旭藍天(000040.SZ)事件回溯至2018年。
2018年,東旭藍天將佔2017年年末經審計淨資產的8.71%,作為質押對外提供擔保,卻未履行及時披露信息義務。上週,公司及11位高管收深交所通報批評。公司將淨資產質押對外擔保,卻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將一定程度置特定投資者利益於風險中。此行為,或將引發投資者質疑公司的誠信,並對公司信譽造成一定影響。
爆發於10月份的華晨集團債券違約事件,於上週風波升級,華晨集團從債券違約走向破產重整程序,同日,違約債券承銷方、受託管理人招商證券收上交所監管警示函,並遭證監會立案調查。
對近期相繼發生的信用債違約事件,業內分析人士認為繫個別案列財政原因引發,非週期性危機。債券承銷商與評級機構則遭到審慎調查不充分,風控把關缺失質疑。無可厚非的是,當一些系統性因素無可避免時,承銷商還應該在行業研究、宏觀形勢把握以及對企業經營活動的調查上做得更為細緻。
深圳上市公司聲譽風控榜
11月16日-11月22日 第四期
事件一
華晨債券違約風波升級,招商證券收上交所監管警示函,並遭證監會立案調查
近期,華晨集團信用債違約,引發市場關注。債券違約環環相扣,華晨集團被查,遭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立案調查,企業從債券違約走向破產重整程序。
機構評級首當其衝,華晨集團等級接連由AAA下調至AA-,評級展望調整為負面。隨着違約事件發酵,風波升級,公司被宣佈進入破產重組。同日,違約債券承銷方、受託管理人招商證券收上交所監管警示函,並遭證監會立案調查。
此次違約債券“17華汽05債”,由華晨集團於2017年10月在上交所非公開發行,招商證券為此期債券承銷方並擔任受託管理人。今年10月份,債券出現違約,多位債權人質疑華晨集團“逃廢債”,向多個監管部門投訴。
而招商證券作為本期債券受託管理方,未能及時、有效地對發行人的流動性風險和償債能力等重大不利變化進行持續跟蹤監測、排查和預警,在本期債券出現重大償債風險時未及時調整債券風險分類,收上交所監管警示函,並遭證監會立案調查。
對近期相繼發生的信用債違約事件,業內普遍認為繫個別案列財政原因引發,非週期性危機。債券承銷商與評級機構則遭到審慎調查不充分,風控把關缺失質疑。
此外,債券違約具有影響範圍廣、程度深的特點,市場將對機構承銷的債券提出更高的表現要求。公司後續開拓業務的能力和品牌效應等方面也會產生一些不良影響。無可厚非的是,當一些系統性因素無可避免時,承銷商還應該在行業研究、宏觀形勢把握以及對企業經營活動的調查上做得更為細緻。
事件二
奇信股份閃崩跌停後又一字跌停
再現慘烈“殺豬盤”
11月19日、20日,奇信股份毫無徵兆地出現連續兩個跌停,收盤價格跌幅偏離值累計超過20%,公司也於20日發佈股票異動公告。
11月19日該股平開低走,於10:33分封死跌停,當天成交量卻創下近四年來新高,資金流出量高達5.3億元。更感意外的是,次日早盤,奇信股份以跌停價開盤,又一次跌停,而當日收盤後,全天成交額不到500萬元。
前後兩天的反差令投資者認為,奇信股份此次表現是典型的“殺豬盤”。從11月19日奇信股份龍虎榜榜單來看,買入金額前五的席位有四家席位全部是資金淨流出,買一到買四合計淨流出金額為4899萬元,僅有買五東財拉薩席位淨買入559萬元。同時,賣一到賣五全部呈淨賣出狀態。11月20日公司發佈公告稱,經公司、控股股東等各方自查,各方均未策劃、參與該事件,與該事件無任何關係。
這類事件在股市上出現並不頻繁,對於投資者而言,提高風險意識即可避免。但對企業而言,短期價格波動太大,影響市場對企業的形象認知,很容易被劃分為“妖股”、“垃圾股”,不利於企業後續的資本運作和融資。
事件三
美芝股份實控人所持、佔公司總股本7.04%的股份被廣東中級法院司法凍結
11月20日,美芝股份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李蘇華所持952.7352萬股(佔其所持股份的15.36%,佔公司總股本的7.04%)被司法凍結,司法凍結執行人為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
目前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分別為其企業法人代表李蘇華,及深圳市深騰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值得注意的是,16日,為引入國有資本股東優化股權結構,美芝股份擬豁免控股股東李蘇華及深騰投資等自願性股份鎖定承諾,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李蘇華和股東深騰投資於11月12日與廣東怡建簽署了《股權轉讓框架意向協議》,擬於2020年度內向廣東怡建合計轉讓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9.99%。
由於公司無法獲悉此次企業法人佔公司總股本7.04%的股份被司法凍結的具體原因和詳細內容,上述股權轉讓亦未有定論,投資者需警惕其中風險。
事件四
因未披露對外擔保事項
東旭藍天及公司董事長等11高管收深交所通報批評處分
東旭藍天於2018年將佔2017年年末經審計淨資產的8.71%,作為質押對外提供擔保,未及時披露上述信息。深交所對公司及東旭藍天時任董事長、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侯繼偉,時任董事兼財務總監夏志勇,時任董事李明,董事李泉年、王甫民、黃志良、陳巍,獨立董事陳愛珍、王立勇,時任獨立董事何為、許健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東旭藍天雖於今年補充公告披露此次質押性質,目的為推動公司與上海昱吉、上海賢致的合作關係,助力優質項目順利落地,提升公司品牌競爭力和盈利水平。
截止目前,上海昱吉已歸還借款5億元,公司已經部分解除了質押責任。並表明,此行為未損害上市公司和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沒有對公司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但公司對外擔保卻不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確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並置特定投資者利益於風險中。一定程度上,將引發投資者對公司的誠信力提出質疑,並對公司信譽造成一定影響。
事件五
業績預告信息不準確
赫美集團及公司高管收證監局警示函
因未審慎考慮大額應收款項相關方的風險情況,*ST赫美2019年年報業績預告信息披露不準確,收深圳證監局警示函。
成立於1994年11月的*ST赫美是一家主營業務為水、電、氣、熱四表一體化採集等研發、生產及銷售、電子式電能表等的A股上市公司。其2018年度業績爆雷,當期虧損達16.1億元,公司董事兼總經理曾於年報中表示,由於公司債務糾紛及公章管理不善,無法保證公司此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而2019年業績報告修正後淨利潤預計虧損18.46億元。
今年年初,公司董事會獲得多位具有銀行、股權投資背景的人士進駐,為外界帶來些許想象空間,公司股價也表現出震盪上行態勢。此後公司仍然紛爭不斷,“從善如登,從惡如崩”公司若希望持續經營並重拾市場信心,或許將經歷很長的路。
事件六
盛弘股份董事配偶違規買賣公司股票
收深交所監管函
盛弘股份董事李晗配偶丁利芹於公司定期報告披露前三十日內合計買入公司股票21,700股,金額合計57.39萬元。李晗作為盛弘股份董事,未督促其配偶遵守在公司定期報告披露前三十日內不得買賣公司股票的規定,違反了深交所相關規定。11月18日,收深交所監管函。
此前,公司曾就此事發布公告,就上述行為向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並承諾李晗及其配偶丁利芹承諾未來6個月內不減持所持公司股票。
事實上,各上市公司業績報告集中披露階段,董監高親屬進行股票違規交易時有發生。二級市場聲音認為,高管作為公司經營管理層,對重要信息、內幕信息等具有先知優勢。此外,所有高管都會參加內幕交易和打擊內幕交易的培訓學習,若認為這類行為屬無意,可信度並不高。
如何切實防範此類事件的發生,除上市公司董監高加強自身約束外,相關部門從法律法規上也應該進一步提高處罰力度。
【往期推薦】
【來源:南方都市報】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