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董亮 馬換換)1月17日晚間披露董事長虞江威將擇機增持公司股份等諸多消息之後,*ST新光(002147)在當日晚間“閃電”收到了深交所下發的關注函。對於*ST新光披露的多個事項,深交所進行了詳細追問。
具體來看,1月17日晚間,*ST新光披露稱,公司董事長虞江威通知公司擬增持公司股份,當公司股價低於1.08元時,擬增持公司股份數量不少於1000萬股,不超過2000萬股,其將根據公司股票價格波動情況及資本市場整體趨勢,擇機實施增持計劃,實施期限為自增持計劃披露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
值得一提的是,*ST新光已在1月7日-1月15日連續7個交易日收盤價低於1元,公司最新收盤價為0.87元/股,存在因股票交易收盤價連續20個交易日低於1元而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另外,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和《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的相關要求,*ST新光應於1月31日前披露2020年度業績預告,按照規定,虞江威在公司業績預告披露前無法實施任何增持行為。對此,深交所在關注函中要求*ST新光説明上述人員增持公司股份是否存在拉抬股價以規避退市的主觀動機。
深交所還要求*ST新光向投資者全面闡述並揭示生產經營風險、流動性風險、公司治理重大缺陷及實際控制人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等相關風險,補充披露增持資金的具體來源、利息、後續的償還安排。
據瞭解,控股股東新光集團涉嫌未按規定披露與*ST新光其他股東間的一致行動關係,新光集團及新光集團法定代表人周曉光在今年1月收到了證監會的立案調查通知書。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目前,*ST新光控股股東新光集團非經營性佔用上市公司資金合計14.54億元、違規擔保餘額合計27.03億元,而虞江威繫上市公司實控人周曉光、虞雲新的一致行動人。針對上述現象,深交所要求*ST新光説明虞江威增持公司股份的原因及合理性。
1月17日晚間,*ST新光還披露了關於公司實際控制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司法拍賣撤回的公告。
據瞭解,*ST新光曾在1月9日披露稱,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將在淘寶司法拍賣網絡平台上拍賣公司實際控制人虞雲新所持有的1.12億股公司股票。但1月17日晚間,*ST新光表示,公司通過淘寶網司法拍賣網絡平台查詢獲悉,因申請執行人提出撤回執行申請,上述司法拍賣已撤回。
對此,深交所要求*ST新光核實申請執行人撤回申請拍賣虞雲新股份的詳細原因及後續的處置安排,並補充説明實際控制人虞雲新、周曉光所持股份權利受限的具體情況,質押/凍結股份是否存在司法處置風險。
同日晚間,*ST新光也披露稱,公司收到上海寶鎂諮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寶鎂”)發來的債務豁免函。深交所也對此進行了追問,要求*ST新光核實上海寶鎂豁免公司債務的具體原因,並詳細説明公司目前的債務情況。
針對相關問題,北京商報記者致電*ST新光董秘辦公室進行採訪,不過未有人接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