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廈股份回覆問詢函,員工持股計劃定價合理

 樂居財經 蘭蘭 10月18日,亞廈股份(002375.SZ)發佈公告,針對此前2021年9月28日披露的《第四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進行回覆。

  據樂居財經瞭解,本次員工持股計劃參加對象包括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其他核心員工共計不超過 21 人,參與對象將以 3.63 元/股的對價取得公司前期已回購的股份,本次用於員工持股計劃股份總數佔公司總股本比例為1.26%。

  據悉,深交所要求亞廈股份説明受讓價格的確定依據及合理性,是否符合“盈虧自負,風險自擔,與其他投資者權益平等”的原則,是否損害上市公司中小股東的利益。

  對此,亞廈股份回覆員工持股計劃受讓價格符合規定,同時,公司於2021年9月24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第四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及摘要的議案》等議案,第五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了相關議案,並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充分聽取、尊重中小股東的意見。  

  鑑於本次員工持股計劃購買股票的價格對比市價有所折讓,根據“約束與激勵對等”、“盈虧自負,風險自擔,與其他投資者權益平等”的基本原則,公司在本次員工持股計劃方案(草案)中對鎖定期、業績考核指標等都做了設定。  

  本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期不超過72個月,自公司公告最後一筆標的股票過户至本員工持股計劃名下之日時起計算。本員工持股計劃的鎖定期為12個月,自公司公告最後一筆標的股票過户至本員工持股計劃名下之日時起計算。  

  鎖定期屆滿後,由管理委員會根據考核結果分三期歸屬至本員工持股計劃各持有人,自公司公告標的股票登記過户至員工持股計劃名下之日起算,期限滿12個月後、24個月後、36個月後,分別按照33%、33%、34%的比例分期進行歸屬。  

  綜上所述,公司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實施嚴格遵守了《公司法》、《證券法》、《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號——員工持股計劃》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定價具有合理性與科學性,且未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符合《指導意見》中“盈虧自負,風險自擔,與其他投資者權益平等”的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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