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協發佈《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試點備案指引(試行)》

  中新網2月20日電 題:中基協發佈《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試點備案指引(試行)》

  中新財經記者 陳康亮

  20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下稱中基協)正式發佈《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試點備案指引(試行)》(下稱《不動產試點指引》)。

  中基協相關負責人表示,此舉旨在促進資本市場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落實中國證監會開展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試點要求,規範私募投資基金從事不動產投資業務。

  據介紹,《不動產試點指引》共二十一條,遵循試點先行、穩妥推進原則,明確不動產投資範圍及試點管理人要求,從基金募集、投資、運作、信息披露等方面進行規範。

  其中,《不動產試點指引》明確試點原則、不動產投資範圍、管理人要求,新增產品類型:一是試點先行。參與試點管理人可按指引要求開展不動產投資業務,不參與試點的管理人原有業務模式及登記備案不受影響,可按照協會現行自律規則,開展保障性住房、商業地產、基礎設施等股權投資業務。

  二是明確不動產投資範圍。包含投向特定居住用房、商業經營用房和基礎設施項目等。

  三是明確管理人試點要求。為發揮試點作用,體現頭部管理人示範效應,從管理人實繳資本、不動產投資管理規模及經驗、專業人員、主要出資人及實際控制人背景等方面提出要求。符合要求的管理人可在開展基金募集管理活動前向協會報送相關材料,依照規定進行產品備案。

  四是新設“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產品類型。為區別試點不動產基金和原基礎設施及房地產基金類型,遵照試點指引設立的基金產品類型選擇為“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

  上述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基金業協會將認真落實《不動產試點指引》,穩妥推進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試點工作,積極發揮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作用,有力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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