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通過形式審查後還需要通過實質審查,主要對申請商標的標誌涵義及其客觀效果等進行審查,對申請的商標作出核准、駁回的結論,而後才能進入初審公告期。
所以,實質審查是決定申請註冊商標能否核准初步審定並公告的最重要環節,實質審查究竟要查哪些內容呢?
什麼是商標實質審查
商標實質審查,商標註冊主管機關對商標註冊申請是否合乎商標法的規定所進行的檢查、資料檢索、分析對比、調查研究並決定給予初步審定或駁回申請等一系列活動。
審查什麼內容?
商標註冊中的實質審查是決定申請人的商標能否授予專用權的關鍵。對商標註冊申請的實質審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審查商標是否具備法定構成要素
《商標法》第八條規定:“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
進入實質審查階段的商標必須滿足《商標法》第八條的相關規定,具備上述要素或要素組合才能作為商標申請註冊。
2.審查商標的顯著性、是否與他人在先權利衝突
《商標法》第九條規定:“申請註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徵,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進入實質審查階段的商標,如果想通過審核,就應當具備顯著特徵,便於識別。
3.審查商標是否複製、模仿他人的馳名商標
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請求馳名商標保護。
“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
“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註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
如果申請註冊的商標符合上述的情況,屬於複製、摹仿、翻譯他人的馳名商標的,是無法註冊成為商標的。
4.審查地理標誌是否會誤導公眾
《商標法》第十六條規定:“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誌,而該商品並非來源於該標誌所標示的地區,誤導公眾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但是,已經善意取得註冊的繼續有效。
“前款所稱地理標誌,是指標示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誌。”
如果申請註冊的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誌,商標局會審查該商品是否來源於該標誌所標示的地區,如果存在誤導公眾的行為,商標是無法成功註冊的。
商標申請從遞交資料、形式審查、下發通知之後,下一個必經的環節就是實質審查了,這個過程直接關乎商標是被駁回還是進入公告期,是一個至關重要的環節。因此大家在申請註冊商標前,最好仔細把上面的內容研究一下,確定自己註冊的商標不存在上面所述的情況後再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