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年內上市公司已領1445份違規處罰 律師提醒投資者抓緊維權時間窗口

由 夏德才 發佈於 財經

據東方財富CHOICE終端統計,截至12月21日,上市公司及相關人士2021年以來已收到1445份違規處罰,信息披露違規是主要原因。12月份以來,ST海越、*ST基礎、中公教育、ST海投、*ST數知、江特電機等多家上市公司收到證監會立案調查書,這意味着將有更多投資者開展維權行動。

北京市盈科(無錫)律師事務所齊程軍、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資深律師邢鑫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均表示,隨着國內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逐步完善,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治理體系必然受到資本市場主體的尊重和遵循,當下,投資者應積極關注信息披露違規上市公司的處理進展,及早開展維權行動,以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上市公司收到的1445份處罰中,有617份來自證監會。其中,信息披露虛假、嚴重誤導性陳述、未及時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涉嫌操縱證券市場等涉及信息披露的違規佔83.17%。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八十五條規定,信息披露義務人違反披露信息相關規定,應向投資者承擔賠償責任。

齊程軍表示,“當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呈現隱蔽化、分散化等特點,不僅嚴重破壞了資本市場誠信基礎,更侵害了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只有嚴懲各類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才能保障資本市場良性發展,維護廣大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他進一步表示,“在上述已經被證監會立案的上市公司中,已有多個案件在走法律程序。我們為投資者提供徵集和代理業務,全力幫助他們挽回經濟損失。”

記者瞭解到,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違規被處罰後,投資者在進行索賠維權之前,尚需準備若干起訴材料。這些材料包括,案涉股票或證券交易對賬單,內容包括投資者姓名、身份證號碼、交易賬號、對賬期間、成交日期、成交數量與單價、統計區間段等,上述材料可前往開户的證券公司營業部打印;開户確認單需打印並加蓋證券營業部公章;原告身份證複印件;律師委託授權文件需註明委託權限。

邢鑫向《證券日報》記者提示,“持倉股的打印範圍從第一次建倉至清倉,如果是未清倉的股票需打印到當天,還要打印出目前的股票庫存的情況,每頁都要蓋章,頁數多的可蓋騎縫章。投資者在維權過程中,開户券商有義務配合投資者提供上述材料。”

邢鑫進一步表示,“投資者應當儘早進行起訴索賠,避免耽誤訴訟時效。及早起訴有利於把握受償先機。由於案件審理週期較長,及早起訴,勝訴後執行到位的可能性相對大一些。越到訴訟後期,索賠人數會不斷增加,上市公司願意和解的可能性越小,維權成本將大大增加。”

湖南大學金融與統計學院教授、資本市場研究中心主任戴曉鳳表示,“從海外成熟資本市場的經驗來看,完善的法律訴訟程序是保障資本市場健康發展、吸引海外資金的基礎條件之一。因上市公司誠信、信息披露、財務造假等問題引發的天價賠償案並非少數。當前,我國法律制度日趨完備,市場主體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維權律師團隊盡職盡責,這對海內外投資者及投資機構而言構成長期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