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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王股份過會,被追問主要股東股權權屬是否清晰

由 弓四清 發佈於 財經

  樂居財經 蘭蘭 6月19日,據北交所上市委員會2023年第31次審議會議結果公告,廣東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力王股份”)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根據申報文件,李維海、王紅旗分別持有力王股份40.53%、40.38%股份,二人簽署《一致行動協議》,為力王股份共同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2020年9月1日,李維海、王紅旗續簽《一致行動協議》,協議有效期為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2022年12月,李維海、王紅旗簽署了《之補充協議》,兩人同意將意見分歧解決方式修改為:雙方若不能就行使公司股東及/或董事權利的意見達成統一意見時,雙方同意以李維海的意見為最終意見,並按該意見行使相應股東及/或董事權利。

  李彰昊、王嘉喬分別為李維海、王紅旗的兒子,二人直接持有發行人3.60%、3.58%股份,是實際控制人的一致行動人,但未將二人認定為共同實際控制人。

  力王股份股東歷史上存在股權代持情形;報告期內李維海、王紅旗與沈改蘭存在股權糾紛,並於2023年3月19日分別與沈改蘭及其配偶趙建國簽署《和解協議》,就各方之間的其他爭議與糾紛達成和解。

  北交所要求力王股份説明是否仍存在股權糾紛或者潛在糾紛,並進一步説明力王股份主要股東股權權屬是否清晰。補充説明李維海、王紅旗簽訂《一致行動協議》的後續續簽安排,並進一步説明發行人控制權的穩定性及公司治理機制的有效性。《一致行動協議》將於2025年8月31日到期,補充説明發行人將在較短時間內面臨《一致行動協議》到期問題,是否會導致發行人控制權不穩定。

文章來源:樂居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