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國經濟網
中國經濟網北京7月27日訊 北交所網站昨日消息,決定終止對江蘇泰源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源環保”)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審核。
2022年7月20日,泰源環保向北交所提交了《江蘇泰源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申請文件的申請》(泰源字(2022)004號)。 根據《北京證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審核規則(試行)》第五十三條的有關規定,北交所決定終止對泰源環保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審核。
泰源環保是一家從事水環境治理的專業服務商,主營業務為智能模塊化集成污水處理系統業務、污水處理投資運營業務、水處理產品銷售業務及水環境治理工程業務,主要承接污水處理廠(含工業污水)EPC、EPC+O、BOO、工程總包及分包業務,產品廣泛用於處理市政污水、工業污水、醫療廢水等領域。
陸純直接持有泰源環保股份為22,514,371股,佔公司總股本的44.46%,為公司第一大股東,且無其他股東持有股份超過30%的情況。因此陸純為公司的控股股東。
陸純直接持有泰源環保44.46%的股份,擁有並控制公司44.46%的表決權,並一直擔任公司的董事長。潘海龍直接持有公司13.67%的股份,擁有並控制公司13.67%的表決權,並一直擔任公司的董事、總經理。2021年3月15日,陸純、潘海龍、潘鏡羽簽署了《一致行動人協議》,協議規定若各方在公司經營管理等事項上就某些問題無法達成一致時,應當按照持股多數原則作出一致行動的決定。陸純、潘海龍夫婦持有公司多數股權,同時,結合公司歷次內部審議決策程序的表決情況,一致行動三方在對公司日常生產經營及其他重大事宜的決策等方面均採取一致行動,對公司經營決策具有決定性影響,陸純、潘海龍實際可控制公司68%的股份,故認定陸純、潘海龍夫婦為公司共同實際控制人。
泰源環保原擬在北交所發行不超過1,216萬股(未考慮超額配售選擇權的情況下);不超過1,398.4萬股(全額行使本次股票發行的超額配售選擇權的情況下),公司及主承銷商可以根據具體發行情況擇機採用超額配售選擇權,採用超額配售選擇權發行的股票數量不得超過本次發行股票數量的15%(即不超過182.4萬股)。
泰源環保原擬募集資金7,260.69萬元,計劃用於智能化生產線技改項目、研發中心升級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泰源環保保薦人、承銷商為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張旭東、張興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