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富滇銀行涉七項違法行為被罰220萬,行長仍空缺

由 端木泰華 發佈於 財經

  文|記者黃宇昆

  11月25日,雲南銀保監局發佈的一則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富滇銀行因授信管控嚴重不審慎等問題,被處以220萬元的罰款。

  罰單顯示,富滇銀行此次共涉及七項違法違規行為。具體包括授信管控嚴重不審慎,以“名單制管理”為由突破授信限額管控;貼現資金管控不嚴,貼現資金迴流出票人用於歸還出票人他行貸款;通過發放貸款兑付到期票據掩蓋票據業務風險;未經任職資格核准履行高級管理人員職責;違規用表內授信承擔資產證券化風險;違規辦理未竣工商業用房按揭貸款;貸款支付管理與控制不到位,個人消費貸款流入資本市場、房地產市場。

  富滇銀行成立於2007年12月,是在對昆明市商業銀行進行重組的基礎上成立的省級地方性股份制商業銀行。數據顯示,截至今年9月末,富滇銀行(合併口徑下,下同)的資產總額為3132.7億元。今年1-9月,富滇銀行實現營業收入43.43億元,同比增長49.60%;實現淨利潤5.08億元,同比增長37.67%。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9月,富滇銀行在官網發佈公告稱,根據《雲南銀保監局關於代軍任職資格的批覆》(雲銀保監復〔2021〕267號)、《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代軍同志任免職的通知》(雲政任〔2021〕78號)的要求,代軍自2021年9月3日起任該公司董事長,並免去其行長職務。不過,截至目前,富滇銀行仍未公開披露過行長人選,這意味着該行行長職位至今仍是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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