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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人壽三季度虧損3726萬元因電話銷售欺騙投保人、非法聘用外國人遭罰!

由 宗政從蓉 發佈於 財經

記者 郭偉瑩

近日,瑞泰人壽 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瑞泰人壽”)發佈2021年三季度償付能力報告。

償付能力報告顯示,今年第三季度,瑞泰人壽淨利潤表現為虧損,虧損額度為3726.01萬元,而去年同期為盈利244.23萬元。從今年整體情況來看,第一、二季度,瑞泰人壽分別實現淨利潤3144.70萬元、726.03萬元。綜合來看,今年前三季度,瑞泰人壽累計實現淨利潤144.72萬元,同比下降44.32%。

而從業務方面來看,據償付能力報告統計,今年第三季度,瑞泰人壽 保險 業務收入同比增長42.17%。而從整個前三季度來看,瑞泰人壽保險業務收入亦呈現較好的態勢。據償付能力報告統計,今年前三季度,瑞泰人壽保險業務收入同比增長幅度達到53%。

然而,據公開信息顯示,三季度內,瑞泰人壽因電銷欺騙 投保 人、非法聘用外國人而分別遭到銀 保監會、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相關處罰。

根據北京市公安局2021年8月行政處罰公示,瑞泰人壽聘用未按規定取得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證件的 加拿大 人自2006年5月至2021年5月20日,在其位於北京市海淀區騰達大廈33-35層的辦公地工作,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一條之規定,構成非法聘用外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條第三款之規定,對其處罰款壹萬元。決定機關為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京公海行罰決字〔2021〕57906號),處罰決定日期為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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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2021年8月行政處罰公示部分截圖

9月13日,銀保監會陝西監管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瑞泰人壽因電話銷售人員欺騙投保人而被處以12萬元罰款。

對此,瑞泰人壽在9月17日發佈信息披露公告中説明,經查,公司電話銷售人員在向陝西地區客户張某銷售 保險產品 過程中,存在以“答謝活動”名義銷售保險產品、未準確告知 理賠 服務主體、未全面準確講解保險責任問題。公司已按期全額繳納罰款,本次行政處罰未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也未對公司日常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本次案件發生後,公司對此給予高度重視,迅速落實整改,將以此次事件為契機,在今後的工作中不斷加強自身管理,營造依法合規經營的長效機制,確保公司健康可持續發展。

對於保險業務收入、淨利潤變化,以及對於電話銷售欺騙投保人、非法聘用外國人問題將如何整改、防範,中國網財經記者向瑞泰人壽方面發送採訪 需求。截至發稿,未收到相關回復。

(責任編輯:劉思嘉 )

【來源:中國網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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