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眼科醫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下屬子公司被公訴的進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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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醫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公司”)已披露公司下屬子公司青島新視界眼科醫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島新視界”)因其時任總經理李俊傑涉嫌違法犯罪、單位行賄,李俊傑及青島新視界被青島市李滄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此案在青島市李滄區人民法院完成一審判決。
在2014年至2020年原股東管理期間,時任青島新視界主要負責人李俊傑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犯罪,涉案金額為80餘萬元。青島新視界在案件調查、審理期間積極配合有權機關工作,主動自查退賠可能涉案的資金,青島新視界被判處犯單位行賄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就此判決,公司已提起上訴。
該案件涉案金額較小,不存在觸及《股票上市規則》第9.5.1條、第9.5.2條、第9.5.3條的情形。目前青島新視界經營正常,公司將持續加強對所屬醫療機構的規範治理,對管理人員法律法規的培訓,強化經營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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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光正眼科醫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