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敲定2020年光伏平價上網項目 併網成本問題待解
北京商報訊(記者 陶鳳 呂銀玲)8月5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公佈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名單,其中涉及2020年風電平價上網項目裝機規模1139.67萬千瓦、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裝機規模3305.06萬千瓦。
發改委要求,有關項目單位抓緊做好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開發建設工作,2019年第一批和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須於2020年底前核準(備案)並開工建設,除併網消納受限原因以外,風電項目須於2022年底前併網,光伏發電項目須於2021年底前併網。國家能源局將按年度梳理並公佈在規定時限內併網的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未在規定時限內併網的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將從2019年第一批、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清單中移除。
同時要求電網企業按照平價上網項目有關政策要求,認真落實接網工程建設責任,確保平價上網項目優先發電和全額保障性收購,按項目核准時國家規定的當地燃煤標杆上網電價與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單位簽訂長期固定電價購售電合同(不少於20年)。
國家能源局發佈政策解讀稱,《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於公佈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的通知》有利於加快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進程。19號文明確的平價上網試點項目政府不再補貼,但有鼓勵性政策。連續兩年公佈平價項目,就是通過19號文明確的支持政策,鼓勵風電、光伏發電企業積極降低成本,加快無補貼平價上網進程。
此外,有利於提升我國風電、光伏發電產業的市場競爭力。通過支持政策鼓勵企業實施平價上網試點項目,能夠推動企業加快技術創新、產品創新、管理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推動有關方面優化營商環境、降低非技術成本,切實提升我國風電、光伏發電產業的市場競爭力,早日實現與傳統化石能源發電同價競爭。
華北電力大學教授袁家海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這次發佈的平價上網規模是符合預期的。“當初從特許權招標轉向資源區標杆電價時,啓動時年風電項目規模也就是1000多萬千瓦。這次公佈的項目,暫不具備消納條件的風電項目還有1000多萬千瓦,平價光伏項目有3200萬千瓦,個人認為這是一個相對合理的啓動規模,完成從政策驅動到市場驅動的轉換。”
“平價項目要求電網公司與可再生開發主體簽訂20年的長期購售電協議,這對新能源企業來説有利於建立明確的收入預期。下一步要解決好的是長期協議與短期現貨市場的關係,即長期PPA具不具備價格鎖定效應。”袁家海説,“同時,可再生能源以什麼樣的權利和義務關係參與電力市場也應該儘快加以明確。在現行保障性收購政策下,可再生能源實質上承擔了較高的併網成本。未來參與電力市場,併網成本如何界定和分擔將成為決定可再生能源在市場環境下發展質量的關鍵。”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林伯強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政府減少光伏補貼是個趨勢,但目前的平價上網還是從發電側角度來説的,發出一度電來是平價的,但把它輸送到用電側的成本是不計算的。而在把電輸送到用電側的過程,由於光伏發電的不穩定性,輸送成本要高很多。“目前這個成本是由電網企業承受的,這是因為光伏發電在電網中的佔比很小,可以不計較,但等它佔比大的時候就不能不計較了。”在他看來,可再生能源最終與常規能源平起平坐還有一個比較遠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