鋒尚文化創業板過會:關峯和趙鑫2位保薦人被要求就5個問題發表意見
挖貝網 7月14日消息,鋒尚文化創業板IPO獲上市委會議審議通過,從發佈審議結果公告看,深交所只審議發行人是否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等三個方面。
不過,根據上市委會議對鋒尚文化提出了項目獲取採取直接委託訂單方式的合法性,以及銷售費用遠低於同行的合理性等5個問題,要求保薦人中信建投的關峯,趙鑫發表明確意見。
資料顯示,本次審議會議參與的上市委委員為劉亮、劉蘭玉、劉慶峯、楊雄、蔣理等5人。
下為上市委會議對鋒尚文化提出問詢的主要問題:
1.關於項目獲取方式,發行人項目一般通過招投標和業主直接委託兩種方式承接。請發行人代表説明直接委託方式下的項目訂單獲取方式及其合法合規性,是否存在應履行招投標程序而實際未履行情形,定價的依據及其公允性,訂單獲取是否具有可持續性。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明確意見。
2.根據招股説明書披露,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對發行人經營業績和未來發展無重大不利影響,對發行人採購、銷售影響有限,對發行人生產經營的影響可控,發行人在手訂單總體質量較高。請發行人代表説明目前在手訂單的具體執行情況,後續執行或變更的可能性,今年新增訂單情況,及對發行人收入、資產的影響,發行人面對疫情及疫情結束後市場環境所制定的業務發展策略和應對收入結構波動風險的措施。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明確意見。
3.發行人報告期存貨逐年從0.6億元增至3.8億元,主要為未完成項目成本,未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其理由為不存在減值跡象且期末預收款項大於或等於未完成項目成本。請發行人代表説明“太原長風商務區燈光投影多媒體實景體驗秀”項目在尚未簽訂合同也未收到預收款項的情況下,在2019年年末形成6,036萬元存貨不存在減值跡象、無需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真實原因。根據招股書披露,發行人在項目整體執行完成後依據合同金額一次性確認收入,未完成項目中不存在取消或金額大幅縮減的跡象。“太原長風商務區燈光投影多媒體實景體驗秀”項目收入確認8,901.37萬元,為合同金額13,381.32萬元的61%,請發行人代表説明原因。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明確意見。
4.報告期內,發行人應收賬款賬齡有所延長。2019年度,發行人應用新金融工具準則,採用同行業可比公司應收賬款歷史損失率平均值作為公司2019年度預期信用損失率。請發行人代表説明發行人賬齡為1年以上應收賬款過往的回收或發生壞賬情況,2019年末賬齡1年以上應收賬款截至目前的回收情況,按同行業可比公司應收賬款歷史平均損失率計提減值的合理性。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明確意見。
5.發行人銷售費用佔營業收入的比例相對較低,2017年到2019年佔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0.35%、0.52%、1.05%,遠低於同行業平均水平。請發行人代表結合發行人業務模式進一步説明其合理性。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明確意見。
此外,上市委還要求鋒尚文化進一步落實以下事項:
1.請發行人在招股説明書中補充披露:新冠肺炎疫情對於發行人所在行業的影響趨勢,對發行人業務發展潛在影響的主要方面,發行人通過線上業務對沖線下業務風險的主要舉措。
2.請發行人在招股説明書中補充披露:銷售費用率與同行業可比公司差異的原因及合理性。請保薦人發表明確核查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