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6月28日電 (記者羅知之)為規範標準化票據融資機制,更好服務中小企業和供應鏈融資,人民銀行今日發佈《標準化票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自2020年7月28日起實施。
央行稱,票據是中小企業重要的融資渠道之一,也是金融機構資金交易和資產負債管理的工具。受多種因素影響,中小企業票據融資的可得性和效率還有待提升。從金融機構資產交易的角度來看,票據個性化特徵比較明顯,價格形成機制較為複雜,標準化程度不夠高。為拓寬中小企業票據融資渠道,更好契合金融機構資金交易特點和支持中小金融機構流動性管理,人民銀行引導市場機構積極探索,於2019年8月創新開展標準化票據融資機制試點,受到市場廣泛關注和認可。市場機構呼籲儘快出台標準化票據的規範性制度。
在總結試點工作的基礎上,人民銀行組織試點參與機構制定了《管理辦法》,明確標準化票據的定義、參與機構、基礎資產、創設、信息披露、投資者保護、監督管理等,規範標準化票據業務發展。標準化票據以票據作為基礎資產,聯通票據市場和債券市場,有利於發揮債券市場的專業投資和定價能力,增強票據融資功能和交易規範性。
據介紹,《管理辦法》共八章三十一條,包括總則、主要參與機構、基礎資產、標準化票據創設、信息披露、投資者保護、監督管理和附則。主要內容如下:
明晰標準化票據定義。標準化票據是指存託機構歸集核心信用要素相似、期限相近的商業匯票組建基礎資產池,以基礎資產池產生的現金流為償付支持而創設的等分化受益憑證,屬於貨幣市場工具。
明確主要參與機構。《管理辦法》明確了原始持票人、存託機構等主要參與機構的定義、條件、職責。標準化票據權益和各方權利義務通過存託協議予以明確。
規範基礎資產。《管理辦法》明確,基礎資產應符合核心信用要素相似、期限相近、依法合規取得等條件。原始持票人在存託時以背書方式將基礎資產權利完整轉讓,有效保障投資人合法權益。原始持票人對基礎資產的真實、合法、有效性負責,存託機構和票據經紀機構應對基礎資產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票據市場基礎設施負責基礎資產的統一登記託管。
強化信息披露和投資人保護。《管理辦法》明確,存託機構應在標準化票據創設前和存續期間真實、準確、完整、及時披露對標準化票據投資價值判斷有實質性影響的信息。標準化票據的投資人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合同文件約定享有權利。標準化票據存續期間,發生重大事項和存託協議約定情形的,由持有人大會審議決定。
明確管理框架。《管理辦法》明確,標準化票據的承銷、登記託管、交易流通適用銀行間債券市場現行管理規定。為更好實現債券市場和票據市場聯動,標準化票據同時在兩個市場交易流通。考慮到標準化票據期限較短,其創設採用事後報告制度,事前管理主要依靠信息披露,相關基礎設施負責日常監測和自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