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利率重劃“紅線” 消費金融面臨行業危機
中新經緯客户端9月4日電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發佈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下稱《規定》),界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為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
一石激起千層浪。作為消費金融市場的主體之一,持牌消費金融公司也受到嚴重衝擊。據中新經緯客户端了解,部分消費金融公司認為,如果新的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被適用於金融機構,那對多數消費金融公司而言,不用提能不能盈利了,連能否生存下去都成了問題。
定價無法覆蓋成本
在高院發佈新規後,各個消金公司都在內部緊急召開研討會。“關於利率定價和未來策略是否要調整,坦白來講,內部的討論也至今沒有結束。” 一位消金公司從業者向中新經緯客户端透露。
以2020年8月20日發佈的一年期LPR利率3.85%的4倍計算為例,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為15.4%,和此前的24%和36%相比,有較大幅度的下降。
15.4%的上限,27家持牌消費金融公司還能否盈利?從業者給出的答案是否定的。上述從業者告訴記者:消費金融公司的成本主要包括資金、運營、風險、獲客四部分,其中最重要的是資金成本。
自2010年首批四家試點消費金融公司開業至今,融資一直是持牌消金公司的一大難題。
《中國消費金融公司發展報告(2020)》(下稱報告)指出,消費金融公司行業規模的提升有賴於其融資能力的支撐,其當前融資手段主要依靠股東增資、向金融機構借款、通過銀行間同業拆借、資產證券化、發行金融債等。
該從業者告訴中新經緯客户端,如果是持牌消金公司,融資首先考慮公開發行ABS和金融債,因為成本相對較低;同業拆借的平均成本高於ABS和金融債。如果從信託公司融資,成本則更高。
“持牌消費金融公司的行業綜合成本基本都在20%以上,大大高於15.4%的利率上限。另一家消費金融公司相關負責人坦言,“如果15.4%的上限適用於持牌消費金融公司,就是放一筆虧一筆的節奏。你説公司還能持續經營嗎?我認為整個行業都不得不退出市場了。”
融資難且貴
在上述四大成本中,資金成本是各家消費公司最關心的問題。據瞭解,同業拆借是消費金融公司融資的主要渠道之一。
從利率上看,招聯消金年報顯示,截至2019年末,除了兩筆期限一年以上的同業借款,利率分別為5.2%和4%,其餘同業借款期限均在1個月至1年之間,利率在3.11%—4.45%之間,而2018年則在4.20%—6.39%之間。
“銀行系消金公司同業拆借的利率會低一些,其他消費金融公司可能相對更高一些。”該人士透露。
上述報告指出,銀行間同業拆借在准入方面需消費金融公司連續盈利兩年,目前符合該資格的消費金融公司僅13家。並且,融資金額方面受到《消費金融試點管理辦法》同業拆入資金比例不高於資本總額100%的限制。
近年來,消費金融公司也在拓展多元化的融資渠道,發行ABS成為一些持牌消費金融公司的首選。
去年以來,馬上消金、興業消金、捷信消金都相繼發行了ABS產品。利率方面,馬上消金髮起的安逸花2020年第一期ABS產品中,優先A檔和優先B檔票面利率分別為3.50%和3.98%;捷信消金髮起的捷贏2020年第二期ABS產品,優先A檔和優先B檔票面利率分別為3.95%和4.87%;興業消金髮起的興晴2019年第二期ABS優先A檔和優先B檔票面利率分別為3.40%和3.75%。
但是,並不是所有消費金融公司都有資格發行ABS。由於銀保監會的監管要求,持牌消費金融公司須年滿三年才可能獲批發行消費金融ABS資質。
截至發稿,僅中銀消費金融、捷信消費金融、招聯消費金融、興業消費金融、馬上消費金融、蘇寧消費金融、海爾消費金融、錦程消費金融、湖北消費金融和晉商消費金融等10家持牌消費金融公司獲得發行消費金融ABS資格。
此外,儘管金融債券融資利率較低,但其對發行主體的要求較高,目前獲批發行金融債券的消金公司僅有5家,分別為中銀消費金融、捷信消費金融、興業消費金融、招聯消費金融。
“銀行間市場和發行ABS、金融債等融資方式對成立年限有要求。對於新成立的消費金融公司,實繳註冊資本、股東借款是主要資金來源。此外,一些消費金融公司還通過聯合放款等方式拓展業務。”麻袋研究院高級研究員王詩強介紹道。
西南財經大學金融學院數字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陳文告訴中新經緯客户端,去年年初時,銀行已經開始發力向小微企業進行信貸投放,實際上也擠壓了消費金融這部分業務的資金。政策引導下,小微企業貸的利率處於下行通道,考慮到消費金融和小微企業貸款兩者的資金競爭性,可能對消費金融的資金成本構成上行壓力。
此外,陳文認為,從機構層面看,資金成本主要取決於具體機構的資產質量,機構的風險把控能力以及股東方的背書。
“目前27家持牌消費金融公司,資金獲取的能力良莠不齊,有央企或者國有銀行、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股東背景的公司,同業拆借或者金融債的成本相對可控。但是一些地方金融機構發起、甚至民資發起的消金公司,可能成本還有上行趨勢。”陳文表示。
他進一步判斷,消金公司未來融資的兩極分化現象會日趨嚴重,消費金融行業本身已經是一片紅海,不排除有一些消金公司的股東方有一些資源或者有優質場景進行深入綁定,融資成本可能會下行。但是對於部分小型消金公司,尤其是服務高風險客户,本身風控把控較松,甚至一些項目通過民間放貸機構轉型的助貸機構放出,風控也在外部合作機構方,這類機構的融資困難程度會進一步提高。
長尾客户的終曲
民間借貸利率“紅線”下調後,多位消費金融公司人士對中新經緯客户端表示,考慮到可能帶來的經營風險,公司將不得不放棄更多的客户。
“消費金融公司都是基於風險定價,也就是針對不同的客羣,定價策略也不同,比如高風險客羣的利率會相對高一些。”某消費金融公司的工作人員介紹。
新司法解釋出台前,中新經緯客户端從某消金公司瞭解到,該公司實行浮動利率,針對風控結果,優質借款人的利率在18%左右。而次優人羣的壞賬率較高,利率普遍在27%左右。
在新規發佈後,該公司的策略也發生變化,“之前我們也提過客羣上移,希望以低利率去服務更高質量的客羣,以後這個策略會更偏重,以覆蓋壞賬成本。”上述工作人員表示。
另外一家消費金融公司的相關業務負責人同樣坦言,如果融資成本降不下去,公司只能放棄更多客户。如此一來,這部分客户的借貸需求無法得到滿足,可能就會轉入地下。
此外,消費金融公司不得不面對一個不可避免的事實——無法和銀行在搶奪優質客户上正面競爭。
“可能很多消金公司都會考慮加強風控,向優質客户放貸。但是這樣就會面臨一個尷尬,就是銀行也在做個人消費貸業務。”西南財經大學金融學院數字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陳文分析到。
上述負責人認為,對消費金融公司而言,客羣上移只是放棄自身客户中風險較高的部分,基於消費金融公司的金融體系中的定位,難以與銀行競爭低風險客羣。
“根據消金公司在金融體系中的定位,消金公司不能吸收存款,融資成本天然比商業銀行高,如果把客羣上移到商業銀行所服務的客羣,那消金公司很可能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和能力。”該負責人坦言。
在柒財智庫高級研究員畢研廣看來,雖然民間借貸利率的最高上限被下調,但是可能會出現一定的“反噬”。從借貸角度看,並不是利息、利率越低企業和個人就更容易借到錢。尤其是在“低利率時代”,想去追逐廉價的商品,可能要付出更高的“代價”。
“問題在於,現在整體的信用度還沒有較大規模的提升,徵信基礎有待健全。借款人是否能夠到期還款依然遵循還款意願、還款能力這兩大因素。所以,利率的高低並不是決定性因素,如果利率降低了,借款人還款意願薄弱,他就是有錢也不還款,這樣又怎麼處理呢?”畢研廣直言。
中關村互聯網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表示,如果金融機構和民間借貸機構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護,金融機構的信貸資源或將重新集中於高信用等級客户,對長尾客户的信貸供給或將減少;而部分借貸機構因法律風險主動退出,加劇“劣幣驅逐良幣”,借貸市場或將更加不規範。(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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