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全民奇蹟MU》和《藍月傳奇》而名噪一時的愷英網絡又攤上事了!
6月28日,一篇題為《40多名股東和員工實名舉報》的文章將矛頭指向愷英網絡前董事長王悦以及現任董事長金鋒。
舉報信稱,員工持股平台上海聖盃和上海騏飛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權幾乎已經被質押、被處置、或馬上要被拍賣,股東的數億元利益被王悦轉移;此外,舉報信還斥責金鋒“吃人不吐骨頭”。
受此消息影響,6月29日,愷英網絡股價跳空低開直至跌停,報收3.5元/股。
天眼查資料顯示,上海聖盃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成立於2014年,執行事務合夥人為馮顯超,股東包括寧炳楊(持股31.48%)、王悦(持股14.24%)、馮顯超(持股12.81%)等。上海騏飛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成立於2014年,執行事務合夥人為王悦,股東包括陳永聰(持股39.88%)、馮顯超(持股4.3%)、王悦(持股3.6%)等。兩個合夥企業均是愷英網絡上市前設立的員工持股平台。
舉報信稱,2019年5月,在王悦因涉嫌操縱證券市場罪被刑拘後公司失控,幾名高管接連涉嫌刑事犯罪,愷英股價暴跌。王悦作為聖盃、騏飛的實際控制人,簽署不對等協議為他人輸送利益,並私自將兩家平台的股票質押,導致聖盃和騏飛欠下鉅額債務且無法清償,被質押的股票已經或正在被海通證券拍賣,其中聖盃的股票幾乎已經被私下處置完畢。
此外,舉報信寫到,“愷英現任董事長金鋒(涉嫌內幕交易罪,目前取保候審)不斷動用不明來源資金,使用非法手段背後推動愷英網絡對外質押的股票,不斷以低價接票,董事長金峯積極接票以獲得股權的操作可謂是吃人不吐骨頭。目的是成為愷英網絡的第一大股東、實控人,取代前任董事長王悦。”
南都記者發現,愷英網絡在2019年業績滑坡,錄得逾20億元的鉅虧,股價大幅走低。
受股價下挫嚴重拖累,上海騏飛和上海聖盃均因質押股票的股價低於平倉線且未能履行補倉義務而構成違約,出現被處置而被動減持的狀況。
舉報人稱,股票質押是前董事長王悦一人的行為,“我們沒有收到任何違約的通知以及拍票的通知,海通證券內部處置聖盃持有的股權悄無聲息,僅幾秒鐘就和現任董事長金鋒交易成功”。
資料顯示,自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6月2日,金鋒累計通過集中競價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8319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3.86%,累計增持金額約2.7億元,本次增持計劃已完成。
增持完成後,金鋒持股由3.03%上升至6.89%,已躍居公司第三大股東,持股比例僅次於王悦(持股21.44%)和馮顯超(持股12.1%)。而在愷英網絡一季報中,金鋒還僅是公司第十大股東。
值得注意的是,這封舉報信結尾有數十人的簽名及紅色指印,其中包括公司第二大股東、前副總經理馮顯超。
6月29日,愷英網絡公告稱,法院對公司5%以上股東馮顯超出具的《執行裁定書》,顯示馮顯超因所持公司股份發生質押式回購業務違約,被司法強制執行,涉及的股份數量約為7927萬股,佔總股本的3.68%。而此前的公告顯示,馮顯超與上海聖盃合計持有愷英網絡12.21%的股份,其中馮顯超持股12.10%,為第二股東。
針對舉報信上述內容,愷英網絡於6月28日晚間官網發文稱,公司從未持有兩家合夥企業份額,從未參與兩家合夥企業的決策。“雖然由於歷史原因,公司相關人員留存騏飛投資、聖盃投資部分資料,但兩家合夥企業管理的詳細情況,應當由兩家合夥企業的執行事務合夥人馮顯超先生、王悦先生及當時的經辦人進行説明”。
值得注意的是,愷英網絡還表示,“該舉報信為公司二股東馮顯超的碰瓷行為,是對公司的無端指控”。在説明中,愷英網絡進一步指出,馮顯超涉案後不但很少參與公司治理活動,反而在公司解決歷史問題中反對管理層的努力,甚至籌劃這次《聯合聲明》碰瓷上市公司,擾亂上市公司經營管理。
愷英網絡認為,馮顯超的不當行為包括:個人涉案後拒不配合公司進行法定信披;公司困難時期辭去公司及子公司所有職務;對公司解決歷史問題、提升經營管理的重大決策不予支持;枉顧自己GP法定責任,將管理失職責任強加他人。
因此,愷英網絡表示,希望聖盃投資、騏飛投資全體合夥人提升分辨能力,根據相關事實依法維護自身權益,不要成為沒有擔當、轉嫁矛盾的相關責任人員的利益捆綁工具,從而損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
6月29日,發文舉報方回應稱,“如果聖盃與騏飛真是獨立自主,那理應承擔目前的困境,但愷英網絡自始至終完全控制了兩家公司”。
發文方列舉的事例包括:聖盃投資與騏飛投資成立後,公章、法人章、財務章賬冊均在愷英網絡及前任董事長王悦(現被因涉嫌操縱證券市場被指控)實際掌控之中;聖盃投資與騏飛投資分別與上海海通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簽署了無數份的股權質押協議,均由愷英網絡一手操控,聖盃投資與騏飛投資的股東大多不知情,導致股票幾乎全部損失,且有數億元債務。
德恆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劉安邦告訴南都記者,員工持股平台為有限合夥企業,執行事務合夥人負責合夥企業的日常運營,但沒有權利將其他有限合夥人的股權進行質押。如果執行事務合夥人王悦的質押行為侵犯了其他有限合夥人的權益,應該由執行事務合夥人王悦負責,這40多名有限合夥人對此並沒有連帶的債務責任。至於金鋒的行為,如果其資金來源及買賣行為合法有效,他作為買方並沒有告知其他有限合夥人的告知義務。
實際上,愷英網絡的困局不止於此。從2019年以來,愷英網絡面臨業績爆雷、多位高管被調查、涉嫌信披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IP糾紛賠償等負面。